被列入深圳市2011年立法计划项目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日前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赋予南科大在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教学科研、招生收费等方面充分的自主权。将一所高校的管理制度写入法规,在我国内地尚属首例。(5月31日《晶报》)
这个法规堪称南科大的“基本法”,它标志着南科大“教改实验班”正式起步。去行政化、教授治校、招生不依托高考、经费上不再是国家拨款等等,南科大几乎承载了人们对于高等教育改革的所有期待。
不过,改革并非轻描淡写。此间南科大没有出现在教育部日前公布的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高校名单中。日前又有媒体报道,针对“南方科技大学45名教改班学生今年必须要参加高考”,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任何改革首先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要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学生的成长规律。而南科大校长朱清时则认为,如果教育改革完全遵循现行教育制度,就没办法前进。这一切,让南科大的改革显得扑朔迷离。没有一个宽容适宜的外部环境,南科大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法治校的路上能走多远?
目前,南科大上路更需一部“外部法”。既然此前教育部门曾表示支持南科大教改,就必须拿出一套务实的办法。应制定对南科大放权的新规则,让南科大的“基本法”能够顺利操作。
其次,既然让南科大自主办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就要给以人权。副校长等内设职务人选完全由校长说了算。这也是南科大能否真正去行政化、去官员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隔三差五推荐管理人员来,即便没有行政级别,也会令校长在管理上陷入尴尬。
既然各级政府都支持南科大改革,就必须放手支持其改革考核评价体系,不以功利看效绩,不论资排辈定待遇。用世界一流的大学评价体系来招引世界一流的大师,这样才能提升高校学者化程度,增强大学的持久竞争力。(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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