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高考阅卷正在紧张进行。在陕西,现已确认西安外国语大学评卷点有240名本科生参加评卷工作。陕西省教育厅和省招办认为,西安外国语大学违反教育部和省招办关于高考“严禁选聘本科生参加评卷”的规定,严重违规,必须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6月16日新华社报道)
本科生是否能够参加高考阅卷,绝不只是简单的能力问题。比如,此次西安外国语大学评卷点让本科生负责评阅的,主要是客观性较强的试题,即一些选择题、单词拼写以及填空题,本科生其实是有能力完成这类试题评卷的。公众之所以质疑本科生参与高考评卷,说到底,是因为这起事件让人们看到高考评卷存在着随意性。而且,这种随意性正公然践踏着相关制度。当高考评卷不能够获得制度公平的保证,不论是谁来评卷,恐怕都会在人们内心传染上强烈的不安情绪。
真正能够决定高考评卷资格的,应该是文化与知识,而不是学历、职称、关系等非专业因素。这些年,一些地方考试院对高考阅卷老师资格提出很多要求,有些地方甚至要求阅卷老师必须是博士学历,来希望增加评卷的公信力。不可否认,高学历群体在知识的工具化、技术化方面的确有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完全适合高考评卷。对于强调知识与技术的学科来说,这些评卷老师可能会有利于提升质量。但如果把他们推到高考作文阅卷平台上,即便是博士,也未必能够胜任。毕竟,学历并不能代表他们就具有满足现代社会对多元价值需求的思想文化,这一群体甚至可能陷于偏知识轻文化的误区。
现在不少地方选派高考阅卷老师,都是在以“荣誉”或“福利”的名义,来馈赠给一些教师。比如,很多来自高校的高学历阅卷人员,甚至只是把这样的阅卷工作当作一次挣钱的机会。本科生参与高考评卷,背后同样就关联着相关利益分配问题。如果只是以利益与荣誉的思维来界定高考阅卷资格,就势必会极大损害高考评卷质量。
回过头来看,不论是层出不穷的高考舞弊,还是时有耳闻的阅卷问题,说到底,都是因为没能将相关利益博弈置于制度公平与正义的轨道上进行,没能将高考评卷工作处于更加透明的机制之下,接受公众更为广泛的监督。从这个意义看,更应该把此次破坏程序正义的本科生评卷,视为揭开高考评卷的一个盖子,来探查一下,到底还有多少不严肃甚至是违规违法的高考评卷行为,进而梳理出一种更加透明与公正的高考评卷的制度流程。(单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