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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优先戕害教育公平

2011年06月22日 16:23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产证优先戕害教育公平
唐春成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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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打工者带孩子来公办小学报名,却被告知“须在当地买房子”才有报名资格。近日,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大杜社小学开始招收外来务工者子女,以此“门槛”,将数十名打工者子女拒之门外。校方负责人称,因“学校容量有限,务工人员子女数量超预期”。(6月19日《新京报》)

  或许有人提出疑问,人人都有享受教育平等的权利,凭什么农村的孩子到城市入学如此之难?坦白说,如此对教育平等的理解似乎也有一些道理。但我觉得,在理解教育平等的问题上,首先需要正视目前教育资源和水平上的区域性差异。有必要理清的是,在现实中,并不是每一位农村的子女随意到任何一座城市毫无入学门槛就能享受城市教育才叫平等。那么,外来务工子女来城市就读公立学校,究竟需不需要“门槛”?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优质的教学资源没有准入门槛,所有的家长都会把孩子送入具备优质资源的学校,那岂不是进一步加剧了教育资源不平衡的步伐?所以,门槛可以有,关键看怎么设。

  通州马驹桥镇大杜社小学在招生通知中明确需在当地购房才有准入资格。表面上看,这是校方控制入学名额而提出的特殊条件;但令人疑惑的是,难道买不起房的外来工子女就不能享受城市教育吗?大部分外来务工者生活拮据,买房谈何容易。毫无疑问,以房产证作为入学门槛,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而言将是难以逾越的,也无公平可言。

  其实,外来打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在很多城市都在改善尝试。当然,也有少数城市设置的“准入门槛”获得了诸多外来工的理解与支持。比如广州番禺实行了“积分读公校”,前提是满足四个必备条件就能申请就读公校。具体条件是:户籍不在广州市(含12区、市),至201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未满7周岁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要求升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番禺连续居住并办理居(暂)住证满3年及以上;父(母)在广州地区合法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及以上;父(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相比而言,广州番禺在对待外来打工者子女入学的问题上,提供了合情合理的“门槛”榜样。“外来工”作为一座城市的建设者,在教育的问题上理应与城市子女公平对待,但现阶段教育资源不足等现实问题,城市公立学校设置“准入门槛”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其准入门槛如何更公平、更合理地实现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毫无讳言,通州这所公立学校提出“购房才有报名资格”是错位的“准入门槛”。(盛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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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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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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