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业刚一年,一直遵纪守法,却被县公安局记了‘抢劫被拘’的案底。”偃师青年薛龙龙向本报反映。前天上午,偃师警方负责人表示,此为错误录入,将尽快予以纠正。
今年25岁、家住偃师市府店镇西口孜村的薛龙龙说,他2010年从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毕业。今年3月11日,他正在郑州市花园路邵庄一家网吧上网,突然被柳林派出所刘庄警务室的两名民警带走。在警务室,民警告诉他,公安内部系统显示,他2003年曾因抢劫而被偃师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拘留。
薛龙龙说,当天他就给家人联系,向偃师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投诉。随后,偃师市公安局反馈说,该起抢劫案嫌疑人是与薛龙龙同村的另一名男孩薛隆隆,薛隆隆案发时尚不足16周岁,没有办理身份证。在随后的公安部“大情报系统”录入过程中,有关民警将薛隆隆的案底错录为薛龙龙。
虽然警方承认是录入错误,但此事一直未得到解决。
前天下午,偃师市公安局政委薛林超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确认,薛龙龙的这一案底确系办案人员错误录入所致。“先前我已经安排人去纠正了,如果还没解决,我马上再催促他们,争取早日解决,请放心。”(大河报 记者李岩实习生马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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