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公益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公益性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和伙食费两项。据悉,保教费收费标准,五城区(含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伙食费则按实收取,据实结算。规定将从2011年秋季开园起施行,期限一年。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是指满足3至5周岁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的机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其他幼儿园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通知》要求各区(市)县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公益性幼儿园的规模,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有1所公益性幼儿园,满足辖区适龄幼儿对公益性幼儿园的需求。
据了解,公益性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和伙食费两项。保教费收费标准,五城区(含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其余区(市)县不得高于五城区,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伙食费按实收取,据实结算。公益性幼儿园对经成都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园,一律免收保教费。
《通知》明确要求,公益性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外,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建园费、捐资助学费等。政府将对符合认定的公益性幼儿园进行补贴,五城区(含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政府补助每生每月200元,其余区(市)县政府补助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记者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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