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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见习 每月补500元

2011年07月28日 16:0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见习 每月享受500元财政补贴

  见习毕业生最少留用30%

  今天(28日)上午,(北京)全市统一组织高校参加就业见习工作正式启动。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进入到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3至6个月的全日制就业培训,并享受每月5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专项补贴。

  申报成为见习基地的单位均是本市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有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意愿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人员规模在100人以上,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在见习期间,毕业生要和见习基地签订《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将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时间、基本生活补助以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的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将按月发放,由见习基地和政府补贴共同分担。目前,市财政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专项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见习基地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见习基地自定。见习满15个工作日,按一个月支付财政专项补贴,见习不满15个工作日的不支付财政专项补贴。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政府补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出具《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录用的,见习基地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人员计划留用率不低于30%。见习期间未被录用的见习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按照计划,今年本市将建成100家就业见习基地,8月底组织第一批就业见习双选会,9月初毕业生将进入见习基地见习,有关部门将开设微博与见习毕业生互动。今年未就业毕业生预计最多有5000人。 (记者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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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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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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