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到2020年年底,全省累计88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备忘录确认以下事项:
(一)根据贵州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全省88个县(市、区),到2012年年底11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这些县(市、区)到2015年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7年年底累计88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到2020年年底累计88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
(二)成立省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确保完成贵州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加大省级统筹,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安排省级专项经费扶持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各市(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十二五”期间,启动专项工程,大力开展寄宿制学校食堂和宿舍建设,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办好必要的村小及教学点。
(六)大力支持并做好“毕节地区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相关工作。
(七)向教育部提交如下文件以作备案:贵州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含时间表);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表;毕节地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记者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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