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起,福建省将对中职校注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按所处年级不同和接受教育形式不同分别确定各年级的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对象。
通知规定,从今年秋季起,将对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包括非全日制学生)全部免收学费。对于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职校就读的学生,如果其学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校标准的,将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校的标准免除学费,超出标准的部分费用由学生所在家庭承担;如果其学费标准低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校标准的,将按实际标准免除学费。
据了解,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是在福建省境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记者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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