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将近,香港的父母并不需要为是否给老师送礼而纠结。因为在香港,给教师送红包或教师收红包,会被廉署请去“喝咖啡”。
“每学年一开学,我们校方便会明确告诉家长,老师是不能收取礼物的,即使是节日也不例外。一直以来都这样,家长都知道,就没有送礼物的习惯了。”英文学校暨幼儿园校长、香港幼稚园协会副主席廖凤香说,在幼儿园碰到的唯一收礼的场合,是小朋友的幼儿园毕业典礼,而礼物也通常是一束花,或一个相框之类的纪念物。
前屯门小学校长会主席周锦祥坦言,平时确会有家长想给老师送礼,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而且老师也会拒收。“除非特别情况,例如学生在老师的教导下取得很大进步,家长感激之下难以推辞,老师或许会收下,但礼物价值一般在100港元以下,还需要向学校报备。”周锦祥介绍说。
如果有教师私下收取礼物而不报备呢?“那这名老师便有‘污点’了,将会受到学校的质疑。校董会会对其收礼的情节进行商讨,如果严重,有可能被炒。”周锦祥表示。
至于收“红包”,那是更不行了。“涉及到钱的问题,毫无商量的空间!哪怕10元20元,坚决不行!”周锦祥说,即使是老师帮学生买练习本,也不能自己私下收钱,而须通过学校财务。
香港廉政公署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监管异常严格,教师亦未能免。据香港现行法律规定,香港公立学校的教职员都属公务员,受到《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及第四条监管,还必须遵守《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的规定。
“公立学校的教职员应尽量拒绝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物,无论礼物的价值如何。倘若真的无法拒绝,也应在接受馈赠后的合理时间内,尽速向校方申报,由校方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公务员事务局通告和教育局内部通告及内部通函的规定,决定如何处理有关礼物。”香港廉政公署高级新闻主任戚夏婷说。而私立学校也有类似规定。
如果违反了上述条例,一经定罪为贿赂,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面临10万港元的罚款以及3年的监禁,不管是送礼的还是收礼的。王日晶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