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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第6天被派出打工 7个月共收入1310元

2011年09月25日 09:5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小余的遭遇令人愕然。

  初中毕业进入职校,入学第6天即从学校所在地贵州贵阳远赴广东东莞“顶岗实习”,在一家电子厂流水线上一干就是7个月。第一个月拿了100元,第二三个月各150元,第四个月200元,第五个月180元,第六个月330元,最后一个月200元——7个月总共收入1310元。

  小余说,每月的“工资”都由学校发放,“学校说是‘零花钱’”,而那段时间她每天在工厂工作11~13个小时,双休日还经常加班。

  这样的“顶岗实习”,几乎占据了她3年学习生涯的大半。那段时间,她自称“学生工”,第一次被学校组织去打工时她年仅17岁。一周前,她和其他68名“学生工”一起委托律师,为那段“不明不白”的3年时光“讨公道”。

  69名维权学生大多出生于1990年至1993年之间,许多人第一次外出“实习”时未满18周岁,个别人甚至未满16周岁。

  实习工资用来交学费

  2007年5月,初中毕业的小余坚定地告诉母亲,自己“一定要到‘贵阳市国防学校’读书,因为招生老师穿的是军装,而且到那儿上学不用交学费”。

  小余家庭困难,父母均在家务农,母亲身体还不好。小余以为,自己念了所“好学校”,将来学了本领就能出去打工挣钱。

  现实是,她2007年5月21日入学,27日就突然有了去东莞“打工挣钱”的机会,只不过,这趟远行“实习”挣的是“学费”。3个学年中,除去寒暑假,小余有15个月在打工“交学费”。

  她说自己从未见过工资条,也从未直接从企业拿过一分钱,所有“工资”都是学校以“零花钱”名义发的。她判断,企业直接将工资打给学校,“工厂发了多少不知道,学校扣了多少也不知道”。

  为此,中国青年报记者专门致电东莞一家接受该校学生“实习”的企业的人事处,对方拒绝就此做出解释。

  在一封由69名维权学生写给贵阳市物价局的投诉信内,他们详细罗列了3年来在职校学习缴纳的费用:包括入学保证金850元、学杂费9300元、装备费1200元、生活费5410元、保险180元、体检费50元、班费200元、外联费800元、实习车费756元、办证费756元,共计19502元。

  按照入学前学校与学生的约定,上述费用将从他们日后“顶岗实习”所得中扣除,850元保证金将在学生毕业后退还。

  名目众多的收费条目令学生摸不着头脑。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中等职业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等部门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且收取学费应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小余告诉记者,学校发的“学费明细单”显示,第一年学费为7000余元,第二三年分别为5000余元。她告诉记者,所有与她一起维权的“学生工”均未收到正规发票,毕业后也没有拿到850元保证金,“只有学费明细和收据,850元说是用来抵学费了”。

  维权学生代表曾于今年5月3日赴贵阳市物价局收费处查询物价部门核准的学校收费标准,结果查无“贵阳市国防学校”记录,小余说:“只有2008年‘贵州省国防军事学校’的收费标准为1200元(其中包括900元学费和300元住宿费),2010年‘长征职业学校’的收费标准为1000元。”

  对此,贵阳市国防学校副校长周天华(小余等人就读学校实为“贵阳市国防学校北院,亦称贵阳长征职业学校”,由周天华主持工作——记者注)回应,学校学费由物价部门核准为每学年2000元,学校实际收取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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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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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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