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占小便宜的心理,刘某偷走了房东存放在地下室的200余瓶茅台酒、特供酒。今天(13日)上午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
10时45分,长着一张圆脸、束着马尾辫的刘某被押进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的刘某母亲抹起了眼泪。今年30岁的刘某系宁夏人,硕士学历,2006年毕业后就职于一家网站。
根据检方指控,去年2月至6月间,刘某在海淀区美丽园小区8号楼某地下室,窃取杨某等放在该处的茅台镇北京办事处专供酒3箱(共36瓶)及贵州茅台镇珍藏酒业特需专供酒15箱(180瓶),经鉴定共计价值5.36万余元。
前年6月刘某和丈夫秦某租住了房主杨某的一套房屋。但房主并未将位于地下一层的配套地下室租给她。
去年2月,刘某因想往地下室存放点纸箱子之类的杂物,便从房东给的一串钥匙中找到了地下室钥匙,偷偷打开地下室的门,看到里面摆着4把红木椅子和很多箱白酒,包括茅台酒和特需专供酒。
几天后,刘某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从地下室里搬走三四箱白酒,送给了朋友。此后她又多次从地下室往外搬运白酒,直至6月总共偷走18箱白酒,包括茅台酒3箱、特需专供酒15箱。9月底的一天,刘某再次来到地下室,将4把红木椅子搬到了自己所住的房内。
刘某自称对丈夫秦某进行了隐瞒,只说白酒都是朋友寄放在家里的,而红木椅子是房东的。今年3月,房东杨某发现白酒被盗,向警方报案。
“我只知道这些茅台酒很贵,但具体多少钱不知道。”刘某自称将所有白酒都送给了以前帮助过她的朋友,但这些朋友具体的名字都没记住。(记者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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