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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流程
自主招生是中国高等教育招生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的重要措施。自主招生选拔由高校自行组织,一般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自主招生选拔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2007年起上海地区考生通过复旦、上海交大的自主招生选拔后,高考成绩可仅作参考),在高考录取时可获得20分或不等的优惠。
自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通过实施高校自主招生探索人才选拔制度改革,允许部分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以选拔那些由高考不容易被发现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自主招生面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般来说,自主招生流程如下:
一、试点学校根据该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近年来,有些院校已经不再区分应往届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请。
三、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四、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试点院校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近年来部分院校已经开始放宽高考成绩要求)。
六、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记者 王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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