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一半孩子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另一部分孩子则戴着绿领巾。戴绿领巾的孩子都是被学校认定为学习品德表现差的学生。并且要求上学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就在班上点名批评。10月17日,不少来接孩子的家长对绿领巾不理解,认为学校此举欠妥,没有征求家长意见。而校方表示,绿领巾是为了激励学生上进,并非歧视。(10月18日《华商报》)
“好学生戴红领巾,差生戴绿领巾”,还要求戴绿领巾的学生“上学放学不能解开”。这不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给部分学生贴“差生”标签吗?尽管校方解释此举是“为了激励学生上进,并非歧视”,但是校方滥施教育软暴力已经伤害了孩子与家长的自尊心。孩子们一离开校园就解下绿领巾,家长的不满情绪溢于言表,就是证明。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规定: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是红领巾。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每个队员都应该佩戴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章程》里根本没有“绿领巾”一说。针对少数学校数字给学生佩戴绿领巾的错误做法,早在2004年,共青团中央就已经在全国追查“变色红领巾”。而西安这所小学还在拿已经被否定的“绿领巾”当“创新”,把无聊当有趣,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即便学校给部分孩子佩戴绿领巾的出发点是激励孩子成长,也不利于孩子对红领巾的认知与尊重。
从教育的角度讲,学校给表现、学习不好的同学戴绿领巾以示区分,是一种教育的失败行为。俗话说,“十个指头有长短”,正是因为有调皮学生,才是考验教育智慧的契机。教育好“差生”,给“差生”更多关爱,这也是教师的职责。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漂亮的孩子人人喜欢,只有对丑孩子的爱才是真正的爱。”给部分学生戴绿领巾,不论解释多么冠冕堂皇,老师多么“苦心”,也是对“差生”的歧视,教育者失掉了师德与责任。
教育有句名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成绩差、表现不好的学生并非无可救药。作为教育者本应该与孩子多交流、多沟通,用温暖、真情去感染孩子,抽出时间辅导孩子。帮助孩子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兴趣。
学校对“差生”如此另眼相看,人为给他们贴标签,让他们在其他同学面前抬不起头,这不仅会激怒家长,更会刺痛孩子的自尊心,让幼小孩子产生逆反、孤僻心理,甚至给孩子终生留下可怕的心理阴影。尤其是小学生有其特定年龄阶段的特点,他们的性格、个性差异较大,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此时如果把淘气的孩子看成另类,让淘气孩子戴绿领巾惹其他同学嘲笑,不仅会在学生之间人为制造人际关系紧张的局面,甚至会因此影响他们的前途与命运。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而学校仅仅因为孩子表现不好,学习欠佳,就给他们戴绿领巾,是歧视行为,也是侵权行为,与素质教育宗旨和法律精神背道而驰。
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素质教育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老师更应该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让全体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而不能伤害孩子的自尊。令人担忧的是,有多少违反教育规律、有悖师德,伤害孩子心灵的荒唐做法还在被一些教育者沿袭呢?这值得教育部门深思。教育部门应拿出应对措施,不能再任由教育者任意为之,对学生实施教育软暴力,腐蚀教育的明天。(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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