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学生戴有两种颜色的领巾,一种是大家都熟悉的红领巾,另一种是形制一模一样颜色却是绿色的领巾。此消息一经报道,旋即引来了舆论的挞伐。当然,像很多声名狼藉的事情一样,“初衷是好的”。他们的老师说了,此举并非有意区分好学生和差学生,“绿领巾的含义,就是告诉他加油努力,下次争取戴上红领巾”。然而,社会不知怎么了,“狗咬吕洞宾”,对人家这番好意硬是不能理解。
但报道既然说,那些调皮、学习不好的学生就得戴绿领巾,并且老师要求上学、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就在班上点名批评,则表明绿领巾确是含有一定“羞辱”成分的,而不像他们“绿色充满了活力”的解释那样动听。即便我们认定他们真的不是主观上“有意”,客观上却也“无意”中制造出了“羞辱”的效果,否则,断不至于家长和学生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压力。传统文化中有绿头巾,功能和这个绿领巾差不多,当然是逐渐演变而来,不是一下子规定好的。古人都戴头巾,汉朝时绿头巾乃“贱者所服”,表明身份低下。唐朝的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这就直接表明是羞辱了。戴多少天呢?“随所犯轻重”而定,“日满乃释”,到时候才能摘下来。他这一招很奏效,戴这种头巾的人,“州乡以为大耻,皆相劝励无敢犯”。所以李封在任期间虽然“不捶一人”,但“赋税常先诸县”,政绩斐然,且被时人誉为“奇政”。后来,绿头巾的羞辱成分更进一步,明朝郞瑛《七修类稿》明确指出:“吴人称人妻有淫行者为绿头巾。”这就是今天所说的绿帽子。
西安这条绿领巾问题的实质,其实并不止于“羞辱”与否,概因为早在2004年,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第二实验小学就已经这么做了——能达到少先队条件的戴红领巾,学习不好、综合素质不高等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戴绿领巾。当时他们就是“师法”上海、北京、武汉等地的做法,今天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与之完全如出一辙,也是从上述地方得来的“经验”。而殊不知临洮的事情发生后,共青团中央少工部即指出,这种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相关章程——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团中央随即在全国范围内紧急清查“变色红领巾”(甚至还有一种粉领巾),以期杜绝这种情况再次发生。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覆辙重蹈,要么是对此充耳不闻,要么是根本就懵然无知,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现在,陕西省少工委好像在复述当初团中央的表示,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的规定,他们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情况的清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落笔至此不禁想来个自问自答:团中央的那次彻查杜绝了吗?没有;陕西省少工委这次呢?不敢指望。
由绿领巾一事想到我们国家的很多事件,尤其是那些以生命和鲜血为代价的恶性事件,往往时不时地就会重演一遍。为什么?事件再是惨痛,当时的整顿声音再是震耳欲聋,手段再是严厉,未几也会被后来者遗忘得干干净净,或者,后来者根本不理会前面发生过什么。在这种状况下,谈论所谓吸取教训不是太奢侈了吗?“绿领巾”这只小麻雀,折射出的正是这样的大问题。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