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做法欠妥 全部收回
记者从西安市未央区宣传部了解到,经过调查,由于学校前期调研不够充足,没有严格按照队章规定执行,也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主管部门认定该小学的行为“做法欠妥”,此项活动已经被叫停,“绿领巾”已全部收回。
未央区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显示: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在建队日期间组织开展了“红领巾胸前飘,阳光少年在行动”主题活动,活动分为聘请辅导员、一年级少先队员入队仪式和“我是生活的小主人”生活技能展示等环节。
根据学生意愿和班主任老师推荐,首批吸收50名少先队员,另有40名确定为“苗苗队员”。苗苗队员的寓意是用绿色来象征希望、健康成长、不断努力,意在激励孩子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少先队组织,争做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并没有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目前,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这一做法已叫停,“绿领巾”全部收回,学校已召开专题家长会,向家长解释说明消除误解。
少工委:
不符规定 坚决反对
得知学校让小学生佩戴绿领巾之事,陕西省少工委工作人员说,《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中并没有“绿领巾”的规定。“我们不支持学校这种做法,佩戴绿领巾不符合全国少工委有关规定。”相关负责人介绍,少先队作为全国性少年儿童群众组织,重要标志上有统一规范。据了解,上海、北京、武汉一些地方也曾出现过“绿领巾”,作为少先队员预备期的教育形式。但红领巾有其特定含义,两者本来不是同一事物,这些做法已经被叫停。据媒体报道,共青团中央2004年已开始在全国追查“变色红领巾”。
西安市教育学会会长许建国认为,佩戴红领巾是一项严肃神圣的行为,尽管佩戴绿领巾的出发点是激励孩子成长,但红领巾、绿领巾都在校园内出现,不利于孩子对红领巾的认知与尊重。绿领巾虽不是差生的标识,客观上已变相给孩子划分了等次,这容易让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自卑感,不利于心理健康。(本报综合报道)
观点
对个体尊严的羞辱
一般来说,教育暴力表现为躯体暴力、心灵伤害和思想钳制三种形式。“绿领巾”逻辑的实质是对受教育者个体尊严的羞辱和对教育暴力的盲目崇拜。我们知道,在基础教育中,教师对未成年人拥有过多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权利,而儿童和少年对教师的职业行为缺乏相应的监督意识和能力,加上教育部门对教师监督的缺席,常常导致教师认为儿童需要成人的严厉管制,成人对儿童具有随意处置的权力。由此,“绿领巾”逻辑出现了。之所以说,“绿领巾”是对个体尊严的羞辱,在于真正教育意义上的惩罚实际上仅仅是一个要求,一种饱含尊重与信任的要求。惩罚既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又要保护被教育者的自尊心,这才是教育意义上的惩罚。但是,“绿领巾”逻辑显然背离了这点。
教育者的首要任务是让儿童和少年学会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促进其健康个性的发展,而不是羞辱学生,这是我们看待“绿领巾”的前提。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就“绿领巾”逻辑来说,显然是属于心灵伤害形式的教育暴力,其虽没有躯体伤害,但造成儿童情感冷漠、个性扭曲,容易形成奴性人格,在儿童的心灵造成更深的创伤。 (朱四倍)
声音
请摘掉功利教育的“绿领巾”
几乎所有中国孩子胸前都曾飘扬过红领巾,人人知道它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是“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红旗一角”,对于初入学校的孩子来说是莫大的荣誉与向往。然而没有想到,在陕西西安的某个小学,竟然会由此派生出一条惹眼的“绿领巾”来。
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应该以健全人格的公民为培养目标,教育孩子“成人”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成才”。然而,眼下的现实却恰好相反。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急功近利的态度将“育人”过程挤压得十分扁平,不仅让孩子承受了难以负担的学业压力,更将庸俗浅薄的功利化价值观念植入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很难想象,一个从未感受到平等与尊重的“差生”,如何能够拥有适度的自尊自重意识、不以对立的情绪看人处世;也很难想象,一个仅因学科成绩优秀或拥有了“红领巾”、“五道杠”就被娇纵的“优等生”,即便日后成为“精英”,便会陡然懂得平等待人、体恤弱势人群。一位16岁的“神童”博士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应当做“王者”、“人上人”,且要求并不富裕的父母付全款为他在北京买房,此等表现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这种单薄教育理念的缺失。(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