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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拟十二五末缓解择校问题

2011年10月25日 10:4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布,旨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意见》提出,到2012年,全省将有38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到“十二五”末,全省学生负担有效减轻,择校问题有效缓解。

  目标 85%外来娃到公办学校就读

  到2012年,全省有38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到2015年,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其中,按照进度,五华区、盘龙区、麒麟区、红塔区、思茅区、大理市、丽江古城区将在今年实现初步均衡,在2014年实现基本均衡;官渡、石林、昭阳、沾益、江川、蒙自、腾冲、景洪、水富等21个县市区将在明年实现初步均衡。

  到“十二五”末,全省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九年巩固率达到93%以上,基本形成满足就近入学需要的学校布局。值得一提的是,到2015年,要将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提高到85%以上。

  其中,9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和设备配置水平达到省定标准,校园及校舍基本达到国家防震设防标准,配齐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形成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

  此外,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均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设课程并达到基本要求,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教学质量差距明显缩小,初步形成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校园内外安全有序,校园文化积极向上,学生负担有效减轻,择校问题有效缓解。

  措施 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倾斜

  如何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计划,将推进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推进校园校舍标准化建设、推进设备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化、推进课程实施规范化、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化等措施。

  其中,将打破县域内行政区域界限,积极探索县域内义务教育学区管理体制。促进优质资源在县域内各个学区之间合理流动,以学区之间的有序竞争促进质量提升,鼓励特色取胜。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及机制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重点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

  值得关注的是,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将进一步向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地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将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立正高级职务。还要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医疗、养老等设备政策,探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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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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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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