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政策推动201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各市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以与本市免费师范毕业生数量之比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就业岗位,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落实就业岗位,有编有岗。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征集岗位主要面向高中和初中学校,对个别与高中、初中教学不对口的专业,可安排相近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岗位,也可以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教师岗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对于2012年4月30日前尚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生源所在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5月20日前要全部落实就业岗位,确保有编有岗。(记者 魏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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