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小悦悦的孩子离世了,她才两岁3个月大。很多人都在指责司机的残忍和“18位路人”的冷漠,人们很愤怒。这种愤怒当然有道理,但别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以致忽视了小悦悦离世的另一主因:如果小悦悦没有走到人车混杂的巷道里——据报道她常一个人在巷子里玩耍——她就不会这么早逝去。
她的父母难道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如果知道,他们为何还这样疏忽大意?“疏忽大意”这个词在这里显得太轻巧了,如果是在其他一些对儿童的保护法度更严明的国家,他们将被治罪。虽然,按人之常情来说,他们此时也会因孩子的离世而很伤悲。他们是受害者,但同时,他们也是肇事者,他们忽略了对孩子应尽的监护责任。此刻的伤悲挽回不了他们曾经的“罪”,不管是过失还是有意。是的,他们有被生活所累无暇顾及孩子的借口,但借口就是借口,如果你生了一个孩子的话,你就应该对他或是她负责,而不是任其自然生长、随风而逝。有人说“世界是平”的,这个正在日渐变“平”的世界也正日渐变得更加凶险,“汽车杀手”就是其中最具威胁性的因素之一。身为家长,应该知晓这个常识,并且替孩子屏蔽掉此类以及其他危险。不然,就是失职。小小的小悦悦,这么小就以这么惨痛的方式逝去了,是道德低下的痛,也是家长失职之痛!
也许,有人觉得这时还来“聚焦”家长的失职过于残酷,但须知现实有时就是残酷的,尤其是当你忽视了某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时。现实不会因某些同情而起的视而不见而变得温柔又平安,原因不除,它还会重演。小悦悦离去的代价已经很沉痛,不希望再有下一个。希望面对那些本可避免的悲剧,我们除了同情、伤感、愤怒、谴责外,还有追根溯源,还能“聚焦”到另外那些同样需要警示、防范的层面。如此,悲剧才不会仅仅沦为一时的新闻话题,而又在不远的将来重现。
看到小悦悦离世新闻的同时还看到了另一则新闻:今年7月,“公交协管员”志愿者活动掀起了郑州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的高潮。一对8岁的孪生姐妹也是其中成员。3个月来,她们坚持做文明交通志愿者,每周到路口执勤,被赞是“省会最美双胞胎”。
这事“美”则“美”矣,但让我觉得有点不对劲——维持交通、路口执勤这样的“大任”似乎不应交与两个小孩来担当,即使她们当然是自愿的:路口车来人往的纷杂,还有烟尘、尾气的排放,大概都不是一个儿童宜居、久留之地。有人认为这事可以孩子为“镜“,对比折射出某些大人交通意识的淡薄和对公共利益的冷漠,有利于改善交通状况。这在我看来也很虚妄:如果明明是大人的问题却指望着通过孩子的某种“德行”来改变,这些大人是否太无能也太天真?虽然,我不否认其偶尔的效果可能是“这俩孩儿比协管员还管用嘞”。但这会是治本之举吗?即使是,孩子也只是孩子,不能让他们为大人代行责任和义务,不管他们“志愿”或是不“志愿”。儿童是花朵——幼小娇弱的花朵,应该受保护和庇护。如果我们爱他们,就别把孩子不当孩子,不管我们以怎样的借口和名义。(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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