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为社会建设立法,并探索将学前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基本卫生项目免费。26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创新促进条例(草案)》议案,其中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多个亮点引人注目。
该社会建设创新促进条例是深圳市制定的社会建设领域的纲领性法律文件,将作为深圳社会建设立法工作的“基本法”,指导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专项立法工作。
根据《草案》,深圳将探索将学前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逐步扩大义务教育范围。对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探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市、区政府应当先发展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健全财政资助制度,扶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社会公共服务方面,《草案》中提出,要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全面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逐步实现向社会开放。市政府可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引导机动车辆出行,控制机动车辆的过快增长。
深圳住房保障建设方面,《草案》指出,住房保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层次适度保障和循序渐进原则,立足保障基本需求,重点发展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深圳市政府可通过建设、购置、租赁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同时,市政府还应当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建立公平合理、透明公开的分配和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程伟、金璐)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