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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就是教育乏力

2011年10月28日 10:34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年来,笔者目睹了多起校外人员参与伤害中小学生的案件。严格地讲,这些事件虽然发生在校外,还是应该算作校园暴力。一是由于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于是,在案件处理上就显得简单和无奈;二是给被伤害的青少年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

  作为一名老师,我曾经收录过不少这样的案例。比如:学生马某在校外被校外人员两次毒打,而该男生却不能提供一点点线索。后来经过学校政教处和派出所的调查,原来是在拍毕业照的时候,那个男同学骂一女生很胖,伤了她的自尊,所以该女生找来了高校的几个男生,两次殴打了该男同学。

  女生魏某在学校门口遭到两个中年妇女的殴打,被值班老师发现,拉开并报警。事后,老师了解到真实原因:挨打的女生魏某和女生李某一个年级,素有来往,因为在校打闹急了,产生矛盾。放学后,魏某和同学对李某进行了殴打和辱骂。李某告诉了自己的家长,就发生了前面的一幕……

  类似这样学生在校外遭受暴力伤害的案件不在少数。高年级学生往往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解决,事情就变得较为复杂。最终的处理办法,就是找到所有参与者,分别给予口头教育、监护人支付医药费、违纪处分等。

  说实话,校外暴力案件涉及的其实大多是家庭教育乏力甚至缺失的孩子。诸如父母离异家庭、被寄放小饭桌、父母忙于生计不能履行监护义务等等。独生子女本身存在“惟我独尊”、任性、缺乏合作等不良心理品质,成长环境决定了他们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所做出的判断,一旦缺乏理智,就有可能依照自己的本能冲动,做出非常情绪化的举动,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那么,家庭教育的缺失该如何弥补?我个人认为,只能寄希望于学校教育了。学校教育当然就绕不开老师了。老师在学校里的角色既是教书匠,又是“管家婆”,除了教好知识,还要担起育人的担子,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的教育。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学会合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要让学生懂得比交往技巧更重要的是对他人的宽容和关爱。(闵生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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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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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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