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户籍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是难度颇大的系统工程。而在系列难度的另一面,是日益彰显的公民对身份平等、教育公平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10月24日,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学校专家在内的15名公民联名向总理写建议书,呼吁取消有关“学生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和招生”的规定。对此,教育部25日回应,一个由多方面专家组成的专门工作组正在研究相关问题。百姓的愿望显然更加迫切,一份由20多位随迁子女家长共同起草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29日公布,征集签名人数达5万余人。
同样是在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其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户籍法列为本届常委会立法的预备项目的审议意见。自1992年开始提上议事日程、一直牵动国人目光的户籍制度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高考户籍问题,无疑也是户籍法须给出的重要答案之一。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和高考制度二者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一部分,当它们扭结到一起而需强行分离时,如同面对双头连体婴儿,手术之难可想而知。
高考户籍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是难度颇大的系统工程,或者说,是一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
推倒这张牌,可以预见,人口输入地短期内将面临高考移民、教育移民急速增长,教育资源压力、择校压力等系列风险;继之,为了解决上述矛盾,还面临着调整现有招生指标制度,改革教育资源配置以达到教育均衡等一系列问题;而由于要动到部分城市和地区长期享受的户籍优惠特权之“奶酪”,还将面临着目前不可预计的阻力。
而在系列难度的另一面,是日益彰显的公民对身份平等、教育公平等方面的合理要求。这些简单诉求,相对于高考户籍改革面临的重重困难,似乎略显单薄,却是一个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伦理和道德律令。更何况,在其背后,还连接着城乡差距、留守儿童等长期难以解决、而且日益引发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种种迹象表明,现在已经到了改革的临界点。解决这一矛盾,教育经费并不是主要问题。本月26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刚提请审议在全市探索实行15年义务教育的决议,同样的决议更早在陕西许多县市已经生效。把财政经费用于提升现有人群的教育水平,还是普惠到为数众多的外来人口,其实更主要是一个系统决策问题,所有人正在聆听改革的发令枪。
高考户籍改革,是一场注定写入历史的攻坚战,所考验的,不仅是政府化解问题的大智慧,更考验的,是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大决心。 (刘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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