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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

2011年11月04日 10:17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作为河北省首个试点城市,11月1日,秦皇岛市正式启动相关方案,将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使他们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据秦皇岛市市长朱浩文介绍,秦皇岛作为河北省唯一试点城市,先行组织实施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发放工作,全市试点工作已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将于12月21日至31日进行首次发放。在秦皇岛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后,明年1月1日起,这项惠民举措将在河北省全面推开。

  朱浩文说,广大民办、代课教师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扎根农村,辛勤工作,教书育人,为全市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这些人员多已到暮年,收入来源没有保障,生活比较困难,切实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实际困难,做好他们的养老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为做好这项工作,秦皇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方案》。《方案》对发放范围和执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凡年满60周岁、2003年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是农村户籍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符合以上规定人员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助。

  该执行标准为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龄补助按每个工龄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由所在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秦皇岛市共有离岗的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1万余人,主要集中在四县,平均每县4000多人。按河北省政府要求,发放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直管县按照省、县5∶5的比例分担;非直管县按照省、设区市、县2.5∶2.5∶5的比例分担。

  这一惠民举措受到了秦皇岛市广大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欢迎。今年60岁的卢龙县双望镇黄家村农民申有富,曾在三所农村学校代课11年,这两天正忙着办理养老补助的申报事宜,他对记者表示,“我们这些代课老师没有被忘记,是最欣慰的事情。”(特约记者 朱润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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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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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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