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只是一味打击或取缔,而不是努力充实校车资源,那么无车可坐的学生也只能选择同样极具风险的步行上学,又或者在风头过后重新挤进黑校车。只有一手抓运行安全整治、一手抓校车资源调配,校车之痛才可逐渐缓解。
一场预料中的集中整治行动如期而至。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事故仍在紧张善后,教育部紧急要求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通知,已经摆在我们面前。
只有正视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问题,从这一点上讲,教育部的迅速反应值得赞许;只有让悲剧不再发生才是对生命最好的纪念,从这一点上讲,这种马后炮式的集中整治行动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还是一个问号。因为这种善后方式曾多次上演,效果并不理想。单以“校车”事故为例,即可随手拈来:
2006年11月21日,在黑龙江双城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9名小学生受伤后,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一辆运送20名小学生的三轮车坠河,导致14人死亡。随后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老生常谈,要求教育系统配合当地的交通部门等做好交通的安全整治工作。
类似的集中整治行动连番出现,本身便说明它是不太见效果的。它的问题不在于总是“虚晃一枪”,而在于“治标不治本”。
在过去的从业经历中,笔者也曾多次报道过类似的集中整治行动。针对一时一地的某种趋于泛滥的不法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被动式诊疗模式,好处是短期见效,坏处是极易复发。更可怕的是,一些部门常常将手段当做目的,使得根治问题无从谈起。
正如要想让弹簧服软,好的办法不是压上一块大石头,而是巧妙地将它拆卸。回到校车安全问题,黑车泛滥、超载严重的背后是校车资源匮乏的严峻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只是一味打击或取缔,而不是努力充实校车资源,那么无车可坐的学生也只能选择同样极具风险的步行上学,又或者在风头过后重新挤进黑校车。只有一手抓运行安全整治、一手抓校车资源调配,校车之痛才可逐渐缓解。
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那些不幸的孩子,送上最真诚的纪念。(评论员 石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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