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甘肃女孩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 学校不许其进教室
应该说卫生学校是充分掌握卫生知识的学校可现实告诉你我们甘肃有一家卫生学校这方面的知识非常非常欠缺,甚至还没有达到科普水平。另外,在法律知识的掌握上这个学校还没从扫盲班里走出来。至于在文明程度上基本上也还没弄懂什么叫人性和人道。
这么说狠话挤兑人家不是说这所学校与我本人有仇有冤,也不是说我们有多么不宽容只是因为事情在那里摆着,你不这样想都不成:11月25日本报报道,18岁的欣欣(化名)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考入某卫生学校,体检中因转氨酶过高,学校通知她不许进教室、不许进宿舍,并要求家长将其领走。
经过这么多年的科普,很多人已经知道,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是血液、母婴和性传播,和乙肝携带者一起工作、学习、生活,基本上不会被传染。要说卫生学校不知道这些卫生常识,打死我也不信,如果你非要我信,那这所学校又如何能教出合格的专业人才?
宣传卫生知识,消除乙肝歧视,作为卫生学校本来也有一份责任,不可思议的是,卫生学校不仅放弃了这个责任,还带头搞起了乙肝歧视,这更加“激发”了公众对乙肝传播的恐惧。难道这就是这所学校所尽到的社会责任?
卫生学校应该归卫生部门管,卫生学校也应该知道,在201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提出入学、就业体检均不得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禁止各级医疗机构在入学、就业常规体检中提供乙肝检查项目。并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难道这所学校的领导从来不学习法律和法规?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除了教给学生专业技能之外,更应在学生的人格养成和人文素养上起到积极的作用。乙肝患者也是公民,他们应该在与他人一样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得到更多的关爱、理解和支持,还有人格上的尊重。这所卫生学校如此简单粗暴地对待欣欣,根本无视欣欣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同时,也把为教者自身的崇高、圣洁践踏在了自己的脚下,让师道无存。如此情形,难道这所学校还能称其为教书育人的地方?
拒绝欣欣入学,是赤裸裸的歧视。这种歧视发生在卫生学校,是一则让人笑不出来的黑色幽默。在欣欣的问题上,学校如此处理,展现了学校领导的“领导艺术”,但殊不知,这种行为,恰恰证明了自己的无知、无能、无羞和无法无天!(蔡宁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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