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1月29日电 (郑泳 詹托荣)从今年起,福建省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分别增发一次性奖金5000元和3000元。
记者29日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上述信息是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军区司令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
为做好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申报和发放工作,福建省财政、教育、民政等部门已下发通知,对奖励对象、申报和发放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毕业的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学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住校学习的毕业生。
其中,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和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据介绍,被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持《入伍通知书》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征集地县(市、区)征兵办领取和填写奖励金申请表,由兵役机关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盖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给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凭和学历审核,并将申报资料交给征集地县级兵役机关,由兵役机关汇总后将符合申报条件对象资料交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结合当年义务优待金发放,将奖励金一次性汇入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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