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一律不得组织编写供学生有偿使用的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和教师违反学生意愿,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
福建提出,2012年春季前各设区市不再组织中小学教辅材料审读选用,稳定现行“一教一辅”使用版本。各出版发行单位要针对整改完善后进校教辅材料版本相对集中、稳定的状况,降低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并将价格下降部分全额返还给购书学生。
福建要求各发行单位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进校教辅材料的调配工作,实现教辅材料与教科书课前同步到书。所有发行单位均不得进入校园,不得聘请学校教职工有偿协助组织预订,不得在发行进校教辅材料中夹带和搭售其他报刊等印刷品。(记者 龙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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