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教育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信息的公开,参照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2010年3月30日,教育部审议通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并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一年之际,为深入了解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高校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法定义务为考评指标,对其2010-2011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和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12月1日发布《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法制日报》记者独家获悉,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高校财务信息状况最不透明
《报告》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敬波教授介绍,我国“211工程”共纳入高校115所,其中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和第二军医大学为军事学校,因涉及保密性,未被列为观察测评的对象。
同时鉴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调研将测评时间定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日,超出此时间段的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根据《报告》相关数据显示,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在所有高校信息公开中最不透明。在考察高校是否主动公开了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情况时,112个被观察高校得分全部为零。这也是此次透明度调查28个测评项目中,唯一一个所有被观察高校全部都得零分的项目。
虽然《报告》调研人员曾检索到复旦大学公布的该校2009年预决算信息,但因其未在此次考察测评的时间期限内,因此没有得分。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全不公开
财务问题一直是高校主动公开信息领域中的敏感问题。《报告》调研团队在考察是否主动公开了学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时发现,112所高校中居然有108家透明度测评为零,即没有公开学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而得分的那4家高校,也仅仅是公布了自己学校财政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没有交代如何具体使用。
也就是说112所高校没有一家主动公开学校财政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此外,高校收费信息的公开度也不高。根据《报告》显示数据,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被观察高校没有主动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收费信息透明度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