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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学生安全需要制度建设

2011年12月16日 17:56 来源:科技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2月12日上午,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教师三大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无论是幼儿园、小学还是中学教师,都要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其中教师要将保护幼儿或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学生生命安全教师要放在首位”当然是亮点,我们有诸多理由期待和欣喜。一项关于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权威调查显示,“家长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一项中,高居首位的竟是学校,比公共场所还高出15个百分点。而无论是“范跑跑”事件还是多次发生的学生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事件,都使如何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然而,我们不能无限制地夸大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这不仅是一种遮蔽,也不利于学生安全问题的解决。汶川大地震中,学校的无情倒塌和学生的悲惨离去是源于建筑质量而不是个别教师的职业道德。这警示我们,“学生生命安全教师要放在首位”仅仅是一个后置条件而非前置条件。换句话说,仅仅由于“范跑跑”之流的出现而把学生安全寄托于教师职业道德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一种心甘情愿的道德寄托而非制度保障。

  就我国来说,“保护学生安全”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比如消除“让领导先走”等损害学生权益的现象”,贯彻危机教育,让孩子能直面灾难。更重要的是,应直面教育投入不足造成安全隐患,重视教育投入不均衡产生的学生安全问题。

  “学生生命安全教师要放在首位”在无形中犯了简单主义的错误——教师扛不起学生安全的全部。这不是在为教师辩解,笔者完全同意教师在维护学生安全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不能把问题简单化处置。

  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宝贵的。现代学校作为培养人的公共部门,它的第一位职责是保护学生的安全,使他们健康成长。“学生生命安全”与教师密切相关,但不是教师个体所能完全支撑的。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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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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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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