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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被控聘“菲佣外教”幼儿园报案追查造谣者

2011年12月21日 20: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12月21日电(申冉)“我们已经在相关公安局报案,将立案追查在网络上造谣我园聘请‘菲佣外教’、收费天价的始作俑者。”12月21日下午,南京乐教幼儿园的负责人刘老师向记者表示,日前在网络上造成火爆关注的网贴《天价幼儿园里,我儿子的外教老师竟然是菲佣》,全文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该园以及该园聘请的外籍教师均持有符合国家法律条文规定的资格证书,同时幼儿园年收费仅3万元左右,并非文中所说的12万元,“该名造谣者的诽谤对我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园将追究其行为的法律责任。”

  12月14日,南京某著名网站上爆出一网帖《天价幼儿园里,我儿子的外教老师竟然是菲佣》,发贴者称自己小孩所在的南京乐教幼儿园全托每年学费12万元人民币,日托每年学费10万元人民币。但师资不达标,所谓的外教就是几个菲律宾人,只有外专证,看不到起码的教师资格证和英语等级证。在该文中还贴出了一名东南亚女性怀抱中国幼儿的照片,被指为是该园某菲律宾籍教师,也就是文章标题所称的“菲佣”。

  该爆料文立刻引来了网络和社会上的大量关注。记者先后联系了南京乐教幼儿园、南京市外国专家局以及南京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进行了解释说明。

  据乐教幼儿园负责人刘老师介绍,这篇文章所述内容严重与事实不符,纯属造谣。“所有入园学生、家长在入园之前对于外籍老师的国籍都有了解,幼儿园并没有隐瞒老师国籍。此外,称符合外教资格的菲律宾籍教师为“菲佣”本身就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

  刘老师表示,由于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幼儿园立即向南京市外专局和教育局进行了报备,提供了聘请外籍老师的教育机构资格认证书和外籍老师本人的相关学历资料、外国专家证书等。该园在得到各部门的公证之后,随即向所在区公安部门报案查找造谣者,并以聘请律师追究此人的法律责任。

  南京市外国专家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在采访中确认,该园和该园聘请的外籍教师均提供了符合认证的相关资料、并持有外专局颁发的资格认证书,属于合法办学和教学。网贴中所提到的菲律宾籍外教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并有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符合现有规定的外教要求。

  负责“指导教育机构对外籍专家、教师管理工作”的南京市教育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唐老师向记者表示,根据现有规定,教育机构聘请外籍教师归属外国专家局管理范畴,只要拿到外专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就具有合法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资格。教育局仅按照外籍教师教学工作管理条例,对教育机构涉及外籍教师的教材、授课进度、教学课时、是否有中文助教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估。

  据了解,根据国家外专局09年颁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教育机构如对外宣称有“外教授课”,学校和所聘外教均需获当年注册的《资格认可证书》,否则公安部门将对其进行查处。

  不过,有专家也表示,由于现行教育法中没有对外籍教师的资格审定做具体解释,普通外籍教师均以外国专家的资格证书来认证。专家和普通文教老师的资格认证理论上来说是有很大区别的,由于没有法律规定,也就只能混为一谈。近年来,随着中国教育机构对于外籍教师在日常辅助教学和语言教学中的需求越来越多,在聘请外教的具体操作中,地方教育部门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亟待国家在教育法中添加相关细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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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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