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中国校车制度不能照搬别国做法,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以免出现短期内学生无校车可坐的情况。
近期,中国部分地区发生多起校车事故,特别是发生在甘肃省正宁县幼儿园的校车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校车问题也迅速地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我感到校车问题确实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关系民生的大事。”针对委员询问,朱之鑫说,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十多个部门立即行动,着手研究校车问题。
朱之鑫说,工作的切入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抓紧制定《校车安全条例》,这个条例(草案)本月11日已经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研究建立包括完善校车标准等在内的校车管理制度。关于建立校车制度,实际上在中国来说,应该也是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个较新的事物,有不少问题都需要研究。
朱之鑫介绍,这个月8日,发改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包括质检总局等十二个部门共同研究了工作方案,总的要求是: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符合国情、责任明确、可持续的原则,研究提出建立校车制度的顶层设计、标准体系、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目前,已成立四个研究小组,从校车的生产、校车的配置、校车的运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对15个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这里包括研究完善校车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生产校车的政策,合理配置校车资源,多渠道地筹集校车资金,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的办法,校车运营线路设计以及支持校车服务的优惠政策等等。
朱之鑫指出,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校车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建立校车制度的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学校的规划布局问题、城乡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的问题、道路条件的问题,又比如校车和驾驶员的准入条件,校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资金筹措等等。涉及到的部门和行业都非常多,所以我们觉得统筹协调非常必要,这里要明确一个政府的主导责任。
二是要社会参与。一方面,政府不可能“包办”所有的事项,非常需要社会的支持,多渠道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我觉得校车的安全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充分理解。
三是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中国发展的不平衡特征非常明显,地区之间不仅经济发展水平有差距,自然条件、人口密度、学校布局,包括财力方面的差距也非常大。建立校车制度,总的来看还不能脱离国情照搬别国的做法。目前国务院多个部门正在抓紧研究,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起草建立校车制度的意见,并且做好与《校车安全条例》的衔接工作。
对于委员担心的有可能出现短期内学生无校车可坐的情况,朱之鑫说,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始出现。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疏堵结合,既要严厉打击黑校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尽快拿出几条能够保证学生正常出行的安全的过渡性办法。正在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就设置了一个为期3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里,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
“正如刚才向各位委员汇报的,中国的地区差异非常大,我们认为过渡期内的管理要求,一定要因地制宜地由地方政府制定,不能搞一刀切,否则可能会脱离实际地继续出现一些问题。”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