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校安工程1/5资金未到位 312建设项目留尾巴
山东11个市312个建设项目留下“尾巴”
“校安工程”1/5资金未到位
日前,山东省审计厅对16市2009年5月至2011年10月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显示:有11个市312个项目存在建设资金不到位问题,未到位资金达5亿元,占应到位资金的21.44%。
据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底,山东省16市(除青岛)累计筹集“校安工程”建设资金173.05亿元,惠及学生530余万人。
审计调查发现,有11个市312个项目存在建设资金不到位问题,截至2011年10月底,这些项目应到位资金241760.3万元,实际到位189930.39万元,未到位51829.91万元、占应到位资金的21.44%。从项目未到位资金程度看,山东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办学基础条件差,需要重建和加固改造的校舍数量多,县级政府资金配套压力较大,一些县难以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
有10个市208个项目在未通过初步设计审批或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占10个市所审查项目的5.91%;有13个市275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由于教学需要,其中大部分已投入使用。有13个市736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占审计调查项目的12%;有405个竣工加固项目只进行了更换门窗、内外墙粉刷或楼顶防水处理,未进行承载、承重结构的加固施工。
山东省审计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未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已责令限期开工;对建设内容与规划不符的项目,校安办责成并监督项目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加固,并要求有关部门在问题整改完毕后进行二次验收,确保“校安工程”建设不留隐患。(记者 丛民 通讯员 赵小菊 陈朝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