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等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场地被侵占
中新网南昌1月17日电 (记者 王剑)江西省教育厅16日发布《关于2011年全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考评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修水县、乐安县、宜春市袁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场地被其它部门占用,井冈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成后一直闲置,被通报批评。
《通报》称,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组成考评组,依据《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对已运行的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进行了考评。在各地考评结果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了综合评审。
从综合考评情况看,江西省各市、县(区)对校外教育工作普遍重视,较好地落实了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各项政策和督促指导职责。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较好地坚持了校外教育的宗旨,各项管理逐步规范,活动内容日益丰富,参加人数不断增加。全省涌现出一批设施较为优良、管理较为优秀、成效较为显著、特色较为鲜明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瑞昌市等10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获得考评“优秀”等次,上饶市信州区等10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获得考评“优良”等次,安义县等24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获得考评“合格”等次。凡获得考评“合格”以上等次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给予2011年运行经费补助10万元;对获得考评“优秀”等次的另奖励10万元,对获得考评“优良”等次的另奖励5万元。
此外,修水县、乐安县、宜春市袁州区、井冈山市等4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考评“不合格”。
《通报》称,一些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存在不能正常使用的突出问题。乐安县、袁州区、修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场地被其它部门占用。井冈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成后一直闲置。
江西省教育厅表示,部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公益性服务原则坚持不够,面向部分青少年学生的收费活动项目过多,面向全体青少年学生的免费活动开展不足。有些校外活动中心教育功能、活动内容和方式较为单一,科技类、技能类、拓展类、思想品德类和社会实践类活动项目较少,不能适应推进素质教育和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等。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努力推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管理运行科学发展,进一步体现服务原则,加强管理运行,开展探索创新,严格督促检查。要加大对投入使用场所管理运行的督查力度,督促考评不合格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