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办幼儿园今春禁收建园费 只收取三种费用
为切实解决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近日,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颁布我省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我省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了严格限制。
只收三种费用
从今年春季开始,全省已批准的公办幼儿园和备案同意的民办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将被统一合并为三种,其中服务性项目为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项目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将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应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三种收费项目具体要求为:“伙食费”为公办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含点心费)。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每学期末应向家长公布账目,不得赢利。“校车接送费”应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对于由幼儿园代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完全按照个人自愿进行缴费。保教费、住宿费应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住宿费只能向全托幼儿收取。
禁收赞助费、建园费
除了规定的三种费用外,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退费标准为: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住宿费只能向全托幼儿园收取。
另外,在寒假、暑假期间,鼓励我省公办幼儿园向幼儿开放,假期保教费标准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杨筱芸 天府早报 记者 赖波)
方案点击
◆公办小学教师获专科学历、公办初中教师获本科学历的每人奖励1800元,公办高中教师获研究生学历的每人奖励6000元
◆9月1日前,对所有公办中小学校教室进行光环境改造
◆对具备改造条件的约370个公办中小学校运动场进行标准化改造,2014年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