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年将重拳治理“择校乱收费”
中新网杭州2月7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择校乱收费”将成2012年浙江省重拳治理对象。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2012年浙江省将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除招生前将有关事宜公之于众外,还将在招生结束后公开包括学生姓名、家庭住址在内的信息,将招生过程透明化。
据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介绍,2012年起,浙江省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确定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后,在每年招生前,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报名。招生结束后,包括学生姓名、家长姓名、户籍关系、家庭住址等在内的招生结果也须在相关网站公布。
在优先满足按学区划分学生入学的情况下,浙江各地公办中小学校仍有入学名额的,非学区内学生也可择校报名,并通过摇号最终确定入学人员。对于择校率,浙江省的目标是“低于5%”。
同时,浙江省教育厅方面今天还明确表示,将重拳出击治理公办中小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
目前,除城市学校住宿费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无其它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但仍有部分学校以“家长资源捐赠”等形式收取择校费。2011年,浙江省教育厅接到教育收费投诉102起,其中40%涉及择校乱收费。
“我们欢迎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但坚决反对与入学相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浙江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张华良表示,目前浙江省已建立晚上捐赠资金审核鉴证制度,各中小学、教育基金会接受的捐赠必须全额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据介绍,每学期末,相关部门都将对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育基金会等收取的教育捐赠款物进行核实。对于确属与择校相关的变相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韩平认为,造成目前择校乱收费的主因是“各地教育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
据他介绍,目前浙江方面已经通过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推广“名校集团化”、扶持民办教育等方面入手根治择校问题。仅教育经费支出一项,浙江省财政教育经费占一般支出比例已超过中央核定比例,2012年的比例已达到21%以上。
另悉,2012年,浙江省将开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活动,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情况也将被纳入该活动的评估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