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艺术家协会被指虚构境外大赛 家长斥其圈钱(2)
艺术家协会曾举办的“华夏之星”,总决赛人人有奖
据刘女士介绍,她为了让孩子将来能拥有艺术特长,就于三年前让孩子在位于常州清潭——常州艺术家协会的庄建清老师那里报名,学习乐器架子鼓。当初她衡量发现,该协会是常州艺术考级的报名点之一,且拥有自己的网址,并附有各式各样的比赛,所以看上去还算正规,因此她颇为相信。
刘女士还说,儿子经过几年的学习,除了艺术考级外,也参加了常州市艺术家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其中在华夏之星预选赛上,儿子就拿了预选赛的金奖,在香港举行的华夏之星总决赛上又拿了金奖并获得了当场评委的称赞,这让她感觉很欣慰,觉得孩子很有音乐天赋。所以才有了能参加“国际比赛的机会”。
可是这次回国后,才使她发现,原来金奖是为了后面骗局的铺垫。据称,后来家长们找庄老师理论,并要求退还剩余的钱财。渐渐相互熟悉后,大伙一交流才发现,一直让他们引以为豪的香港举行的华夏之星总决赛的奖是“个个有”。原来,所谓只有获奖的选手才有资格参加后面规模更大的活动,就是为了能赚取更多家长的钱。因为规模越大,费用越大。“而对于退钱的问题,刚开始庄老师态度还可以,到后来直接回避称在外地出差,就算谈判也找我们一个一个谈,并且退款费用每个人几千到上万元不等。”刘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
协会秘书长称活动与协会无关 已把活动错过的部分费用退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常州市艺术家协会的庄建清,庄老师称这个活动并不是以常州市艺术家协会的名义发起的,目前协会已经改名叫艺术家交流学会。这次活动是他个人和一家境外的艺术交流协会以及国内的一家手拉手艺术传媒有限公司一起发起的,并且是传媒公司联系的境外机构参加的比赛。
“七月份的活动当时全国有800多人参加,我们是由于签证材料不行没去成,后来境外的交流中心又联系安排了国庆期间的活动,也就是世界华人艺术节的活动”。
“去了我才发现和想象的不一样。”庄建清称,去了确实没能赶上“世界华人艺术节”,当时他也蒙了,意识到要出问题,但这个确实不是他能控制的,即便有问题也是合作方安排不当导致的。由于是国庆长假,华人会有庆祝活动,所以一些大厅都是满的,这次他们去维也纳是在境外交流中心安排的小厅里,但后来小厅也满了,就安排了小剧场,而他也是到了国外才知道活动变动的,交的钱则被境外交流中心收去了,不能退偿。
庄建清称本来这次活动就是旅游带活动,以旅游为主,活动只是一小部分。他带着家长一起进行了欧洲五国游,旅游费用也是很高的。他回国后也很急,因为知道活动不圆满,就询问了国旅,之后得知玩这样一趟,一个人大概要两万七,有的家长要退钱,他也把活动错过的部分退了,但是旅游费确实是用了,这部分要退没道理。“家长孩子都是按照三千五的标准退了钱。而刘女士我还自掏腰包给她多赔了。就是为了平息风波,不料出了这种事。”
庄建清提供了他所提到的手拉手艺术传媒有限公司的国内联系人的号码,但是记者一直都联系不上。
记者随后在刘女士提供的邀请函、通知以及行程表上看到,信函公章落款等确实是世界华人艺术节组委会,记者也注意到,行程表里面确实提到了有参加在金色大厅举办的“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活动一项,不过之后都是旅游项目。
律师观点
活动组织方存在欺诈嫌疑
“世界华人艺术节到底有没有举办,我们不太好说。但可以肯定的是,去参加活动的人都没赶上这个活动。”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白翼律师认为,此次活动相关组织方的做法存在诈骗嫌疑。组织方第一次组织去维也纳并且如果维也纳金色大厅确实存在这场比赛时,若只是由于签证没有办下来而延误,这种原因应该归咎于第三方原因,应该从多方面考虑来决定过错的承担方,此时,并不能说组织方存在欺诈性质。
但第二次去维也纳,如果组织方承诺是去维也纳金色大厅比赛而结果却是变成了最后的维也纳乡村小学校,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民事上的欺诈。家长方面没有与艺术家协会签订合同,但实质上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合同。此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若合同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可以要求其返还相应的合同价款,同时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像庄某提到的境外机构,这个就涉及到国际法方面,但就合同而言,我们只追究签订合同双方的相对责任。(实习生 陈玲嫣 记者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