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法解“入园难” 首提残疾儿童“融合教育”
中新网南京2月23日电(王素娟 盛捷)23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今年3月1日江苏将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从落实学前教育办学资源、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并且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提出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概念。
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洪流表示,江苏省各地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和县镇,大、中城市流动人口持续增加,但部分地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却没有及时跟上,出现了学前教育资源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的现象,直接导致人民群众感受到为了从根本上“入园难”。此次通过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则明确规定,“每1万至1万5千常住人口配备1所幼儿园,人口较为分散的农村地区,还应当根据条件适当增设幼儿园”,以“满足学龄前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并且该条例还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提出让具有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即“融合教育”。
“入园贵”是近年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条例》规定,“举办幼儿园应当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洪流解释道,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是在办学条件、办学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与同类公办幼儿园基本相当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政府资助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旦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必须接受比营利性幼儿园更多的约束性管理。为大力控制“入园贵”,该条例还从法律层面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