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县一中学生跳楼身亡 校方称“早恋所致”
中新网邢台3月19日电(张鹏翔 李铁锤)河北省任县警方19日通报称,该县新东方小区日前发生一起男子跳楼事件,男子当场死亡。经警方调查,此男子为任县中学初二(3)班学生,死亡原因初步判定为自杀。任县中学校长刘国辉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学生跳楼与早恋有关。
据任县警方通报,3月17日6时38分,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新东方小区保安周某报警称,该小区10号楼下发现一具男尸,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死者叫刘某(1997年12月出生),系任县中学初二(3)班学生。刘某父母均在昆明打工,与爷爷一同生活。警方通过现场勘察,调取新东方小区监控录像,并询问相关人员笔录等手段,排除该案件为刑事案件,初步认定死者为自杀。
据任县中学校长刘国辉介绍,经校方了解,3月16日下午3点30分,任县中学学生放假回家过周末,刘某的爷爷来校接他回家时,班主任就刘某近段时间在校的表现与其爷爷进行了沟通,并将刘某早恋及上课经常玩手机的情况,与刘某的爷爷进行了沟通。回家后刘某受到了爷爷的责问,刘某表示心情不好,不想上学了。晚饭后,刘某留下遗书离家出走,来到县城新东方小区找同学倾诉,同学对其进行了劝解。但刘某离开同学家后,在新东方小区跳楼自杀。目前,校方初步断定此学生自杀因“早恋倾向所致”。
事件发生后,任县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求全县教育系统引以为戒,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