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青年冒充大学生到大学食堂行窃获刑
2012年04月10日 09: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冒充大学生,将“第三只手”伸进大学食堂,专门偷窃学生手机,近日被南山检察院指控犯盗窃罪的两被告人廖某军与廖某文,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廖某军与廖某文系老乡,在深均无业,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2011年12月8日,两人计划冒充学生到大学食堂行窃。
事发当日17时许,两人顺利混入南山区某大学,见正在学生餐厅第三窗口排队打饭的学生管某上衣口袋里有一台手机,便趁学生排队打饭拥挤之机,由廖某文负责掩护,廖某军将手伸进管某的衣服口袋里,扒窃一台黑莓手机,后被管某发现并将手机抢回。
偷窃手机未得逞后,廖某军与廖某文仍不甘休,到旁边窗口继续作案,见正在第四窗口排队打饭的学生黄某上衣口袋里有一台手机。廖某军正准备扒窃黄某的手机时,却被其他学生当场抓获,后扭送公安机关。
2012年3月23日,南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廖某军、廖某文有期徒刑六个月。(王纳 黄璐)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