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校车安全条例很近 拯救孩子还很远
国务院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了,这可喜可贺。可就在同一天,两起关于孩子的新闻却让你我如鲠在喉——广东省阳春市,货车追尾幼儿园校车,幼儿2死15伤;4月9日13时左右,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有多名学生在食用营养餐(午饭)后出现腹泻、腹痛、发高烧等症状。据镇雄县政府统计,该校共有337名学生发生身体不适情况,入县医院治疗337人。(综合4月10日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大洋网)
一边是可喜可贺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另一边是令人扼腕叹息的营养餐问题、校车事故问题。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公开征求意见多时,在如此关键的过渡时期,依然有学校无视学生安全问题,任由校车过度超载,酿成悲剧,这是怎样的悲情?而营养餐问题的频发,更让人充满了焦虑,何以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营养餐,率先将学生击倒,而且频频发生?
要回答这背后的疑惑,就必先理清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就校车而言,配备需要大量的财力,且要聘请资深司机,同样需要支出,再加上校车的保养等,这对许多学校,尤其农村学校而言,无疑是不能承受之重;而营养餐的问题,在贵州、陕西、云南等地多地发生,其依然未能换取自上而下的关注与重视,对问题的处理也大多简单粗糙,而对原因的分析几乎都是 “农村学生喝牛奶消化不良”、“心理因素”等之类的论调。这般氛围之下,安全意识难以树立,也无怪乎镇雄第二次踏进“营养餐出问题”的河流中。
而更进一步的分析可知,除却安全意识本身,还有利益的纠结于雁过拔毛式的腐败。校车也好,营养餐也罢,政府是有一定的补助的,但这些补助自上而下传达到最底层时,尚留存多少依然是难以诠释的谜。
有安全管理条例,也并不意味着校车问题就完全解决了,一切尚需依赖常态的监管,这才是治本之策。校车通行需要赋予道路优先权,这是国际惯例,故需条例加以阐释,而营养餐问题的唯一标准就是安全,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这就简单多了,有无安全条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监管到位,问责严厉,而这两者,正是当前我们最为缺少的。
言已至此,要拯救我们的孩子,一个大致的轮廓便描绘出来,先是完善标准,让惩治任何违法越轨行为有法可依,继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此形成良性循环。而如今我们最大的问题是雷声大、雨点小,一出问题,必有慷慨激昂的表态,一定要从严从重处罚,可真正处罚起来,要么为敷衍舆论而作,要么当事人被处罚后当火速复出了。如此“前硬后软”的做法,显然难以震慑一些对利益的觊觎者,那孩子的安全,也无疑等同于“裸奔”了。
一个国家对待孩子的态度就是这个国家的未来,这是一个无需重复的常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来了,但拯救孩子的安全依然任重而道远!(龙运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