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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因不想剪发跳楼 评论称必须抛弃规训式教育

2012年04月18日 16:53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4月13日,14岁女生李欣玥从自家窗户跳出,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她的家人将自杀归咎于其就读的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的一条规定:女生留运动头。据悉,李欣玥曾多次表达头发对自己的重要性,也尝试过反抗校规。在一次次无果抵制与顺从后,这一次,她选择了最极端的抗议。

  校方仅有的表态是,孩子在家出事的,与学校无关。

  确实,李欣玥最后一刻的决绝举动并没有发生在学校,近乎毫不犹豫的冲动也多少与她的性格有关。客观地说,她的死和校规有一定联系,但很难说是必然联系,不能把责任一边倒地扔给学校。但另一个方面看,作为李欣玥之死导火线的校规事实地存在,这样的校规有没有必要存在是值得反思的。

  类似胜利第一中学的剪发规定很多学校都有。而且,与许多雷人校规相比,蓄发限制甚至只是初级的。诸如男女同学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饭、上学不背双肩包品德扣分等规定散见于不同学校,堪称区分此校与彼校的“校域”特色。一些规定数十年来从未变化,另有一些虽为新规,却其实依然延续着传统教育理念里的禁忌。

  以剪发规定来看,它在一定层面上与统一着装的目的相似,既免除了装束的相互比较,也达到了把打扮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学习上的目的。本质上,它还保有从传统的服饰妆容,对人作道德评判的陈旧观念。如此不合时宜,理应被废止。

  然而,校规是那样不由分说,而且很多规定远远跨出了学校的边界,以对行为模式乃至身体形态、穿着修饰等方面无所不涉的要求,走向了学生的私人生活空间。它不仅是在拟制一个范式,去统一规训,同时也在试图塑造类似的性格、趋同的对规章的服从性回应。与规范得到遵守一并成立的,是难以伸展的个人特质与千篇一律的思维模式。

  校规之下,有规训“成功”的合作,纵然有些夹杂着对荒诞的无可奈何,有不合作所致的惩戒,还有对屡教不改者的索性放弃。任何学龄段,总有人由于违背校规而被贴上“坏孩子”的标签,哪怕这个坏孩子不过说了几句“离经叛道”的话、做了些看似乖张的举动或者装扮与众不同。而这样的标签可能使他们被一个群体疏离,从此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作为教育者,应该意识到现在的孩子已经变化了,这种变化,来自于社会观念的相对开放开明,也来自于家庭对孩子的重视程度以及家庭教育理念转变,除了要求孩子好好学习这一点与学校高度一致,许多家长已经能做到对孩子个性的尊重,不会对孩子的着装发型、兴趣爱好等做出苛刻的限制。在禁忌颇多的年代,规范不止于学校。家庭、单位、可以想到的组织结构,人与人接触的社会环节里,充斥着大大小小的规范。基于此,彼时对校规的反感和厌恶还不足以让人有抵制的冲动。而在一个开放的今天,很多束缚已经脱去,校规可能是施加于孩子的最大约束,孩子对这种限制的容忍度已不如往昔,反抗的方式也更加直接和激烈。前阵子某高中生偷改升旗仪式演讲稿,抨击教育制度是一种表现,而李欣玥的终极式反对也是一种表现。

  李欣玥式的对抗校规固然不可取,但需要认识到的是,是什么迫使一个人要用生命来抗争?校规侵犯的远不是一个孩子对自己头发的掌控,而是一个人自由伸展的可能。绝不能认为过去的孩子容忍和妥协了,就认为这样的校规是正当和文明的,也不能简单地将此视为个别孩子的极端行为,不了解孩子的变化,不承认这种规训的非人性和不文明,悲剧就不会是一个或几个孩子的,而是一代或几代人的。(评论员 付小为)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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