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学生须至少掌握一种艺术技能 不与升学挂钩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出台
艺术教师短缺、艺术课开课率不足、活动形式单一、资源匮乏,目前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的这些薄弱环节问题有望在今后教学过程中得到改善。昨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大力开展艺术活动,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让每一个中小学生至少掌握一种艺术技能。
中小学生
至少掌握一种艺术技能
开齐开足艺术课是保证艺术教育质量的基础。《意见》明确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艺术课教学课时。”音乐、美术课小学每周开设各2课时,初中每周开设各1课时,普通高中要求修满音乐、美术各54学时取得6个学分;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并且,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职业学校的艺术课程应当进行考试或者考查,考试或者考查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意见》中明确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
《意见》还要求,学校要建立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陶艺、工艺、摄影、戏剧、文学社等多种艺术活动兴趣小组,让每一个中小学生至少掌握一种艺术技能。
等级考试
不得与升学挂钩
针对社会上“艺考热”的现状,《意见》强调,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结果不得与各类学校学生的升学考试挂钩,也不得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结果作为认定特长生的依据。”
此外,《意见》中还明确了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比例:城镇小学音乐学科1∶0.16,美术学科1∶0.14;农村小学音乐学科1:0.14,美术学科1∶0.12;初级中学音乐、美术教师1∶0.10。普通高中根据《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必修、选修模块设置的规定配备艺术教师。
骨干教师
鼓励到农村任教
为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意见》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实办法纠正教师编制有编不补、结构性缺编(考试学科教师超编挤占非考试学科教师编制)的问题,有计划、分步骤增加艺术专职教师配备。“艺术教师应和其他学科教师在评定职称、评优、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艺术教师组织、辅导课外活动应合理计入工作量。”
《意见》还鼓励城镇学校艺术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以任教、“走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对口辅导”等方式,支持农村艺术教育的发展,解决农村学校艺术教师短缺、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记者 陈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