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需更多“制度供给”
从成功实施学生营养餐计划的国家来看,学生营养餐法治化、充分信任群众团体、促进公众参与、形式多样等是普遍做法。
4月9日,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300多名学生,在吃了学校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高烧等不适症状。记者从孩子们口中得知:“当天吃了米饭、豌豆、小瓜、葵瓜,豌豆闻起来是臭的,很难闻;但是不吃不行,要被罚款,老师说不吃,一次要罚10元。”
3月13日,云南镇雄县木桌乡六井村仓坪小学59名学生因食用免费营养午餐出现问题后,云南省教育厅等部门还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整改通知。孰料才过二十多天,悲剧再次在镇雄县上演,且人数更多、影响更坏。距离贵州织金县八步镇小学食用营养餐之后出现大批学生身体不适也不过十天!
免费营养餐造成学生集体食物中毒频现,不但给学生、家长带来伤害,给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带来困扰,也令政策效用、善意大打折扣。表面上,顶拉小学的中毒事件中的“臭豌豆”与“坏制度”(不吃完要罚款)的叠加效应,有偶然性,而稍加探究,我们便会发现,偶尔之中有必然。在仓坪小学事件之后,云南省教育厅提出几点:学校食堂要凭证营业、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学生食堂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等。而据记者调查,这些问题在顶拉小学也一样不少!安全隐患多多,出事故是必然的。
问题不独云南、贵州,从去年秋启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遍面临实施困境:地方政府责任不明确、地方官员及教育管理者的积极性不高——“计划”实施出现“两头热中间冷”的怪象,一些地区连中央的专项拨款也不愿及时足额下拨、缺少配套资金投入、资金存在被挪用的风险、许多偏远山区学校条件极差、3元数额偏少——不向外发包,学校无力承担零利润经营,承包经营必然“雁过拔毛”,导致“营养流失”。当营养餐质量要拜承包商良心所赐时,食品安全也就堪忧了。
与一些国家实施数十年相比,我国的学生营养餐计划才蹒跚起步,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国家层面的学生营养餐计划必须着力解决三大难题:地方政府能动性、资金保障以及组织建设。如果说,地方政府能动性是中央政策能否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的前提,那么,资金、组织建设则是物质、执行效率的保障。而所有这些,都有待更多的制度供给。
从一些成功实施学生营养餐计划的国家来看,学生营养餐法治化、充分信任群众团体、促进公众参与、形式多样等是普遍做法,有些经验应该拿来,为我所用。法治化是破题的第一步。学生时期的供餐和营养问题事关国民素质、国家未来,是一个长期任务,因此需要刚性的法律规范。明确地方政府行政职责,让地方政府不敢懈怠;细化经费来源,疏浚集资渠道——中央、地方、社会、家长等,保证营养餐有源头“活水”;完善监管制度,保障每一分钱、每一份爱心都花到孩子身上。
地方政府包揽学生营养餐,难免存在效率问题,因此有必要适当放权,让民间组织拾起担子,为政府分忧。如美国,ASFSA就是唯一的全国性组织实施学生营养餐计划的群众团体。在我国,也有一些个人、民间组织在这方面表现卓越,值得信赖,如邓飞发的“免费午餐”。(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