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孩子犯罪凸显家庭教育对儿童权利漠视
一项调查发现,未成年犯对父母憎恨的原因,由高至低依次为:“不理解我”占50.7%,“不关心我的心理感受”占46.6%;“不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占45.6%。从中不难看到,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自我意识很强,有自己的心理感受,他们渴望理解和尊重。而父母往往习惯于凌驾于孩子之上,对他们的“不理解”、“不关心”和“不让做”,折射出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和独立人格的漠视——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意味着家庭教育的失败。中国预防青少年研究会于去年结束了一项对“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的研究。该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辅以个案访谈。从全国抽取10个省、直辖市。调查对象为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未成年犯,共获得有效问卷1224个。
从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中确实可以发现,是有一些未成年犯的父母不履行自身职责,对孩子不管不问、让他们放任自流的,但只是少数。更多的未成年犯父母与普通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样,在孩子身上花费了很多心血。有的离异或丧偶的单亲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甚至付出了双倍的努力,为孩子花钱从不吝惜;一些外出打工的父母有着非常明确的挣钱目的“就是为了孩子”;也有的父母打骂孩子“恨铁不成钢”……只是父母们“为了孩子好”的朴素愿望,由于出于教育观念陈旧、教育行为偏颇,难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甚至事与愿违。
管教过多,缺少对孩子的尊重
“家里人对你怎么样?”66%的孩子回答说“家里人很疼我”,“大部分事情都顺着我”占41.7%,“要求非常严格”占24.1%,“不管不问”占11.7%,“经常打骂”占11.2%,“不给足够的吃穿用等生活保障”占5.3%,“赶出家门”仅为3.3%。
当问及未成年犯“你觉得父母对你的监护和抚养尽责吗”,孩子们的回答“非常尽责”占46.2%、“比较尽责”占33%。
然而当调查问到少年犯“你恨过自己的父母吗?”时,表示恨过的却高达42.3%。其中17.1%的未成年犯“父母都恨过”,10.2%“恨过母亲”,15%“恨过父亲”。对比普通未成年人表示恨过的为24.7%,其中13.6%“父母都恨过”,4.8%“恨过母亲”,6.9%“恨过父亲”,明显低于未成年犯。
当问及未成年犯憎恨父母的原因是什么?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不理解我”占50.7%,“不关心我的心理感受”占46.6%;“不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占45.6%,“经常打骂我”占34%,“强迫我做不愿意做的事情” 占29.4%, “父母总闹矛盾影响我” 占25.9%, “溺爱我”占5.8%。从排在前三位憎恨父母的原因中不难看到,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自我意识很强,有自己的心理感受,他们渴望理解和尊重。而父母习惯于凌驾于孩子之上,对他们的“不理解”、“不关心”和“不让做”,折射出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和独立人格的漠视,这也是亲子冲突的最主要原因。
关心功课胜过关心品德
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教育行为,是他们在家庭中教育价值观的具体体现。调查中列出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涉及的主要方面共14项内容,分别考察了父亲、母亲对孩子是否关心及关心的程度。
结果显示:1、未成年犯的父亲和母亲在对孩子尽其基本的抚养职责方面得到首肯,表现在对“身体健康”、“吃饭穿衣”等方面关心程度比较高,排在第一、第三位;2、未成年犯的父亲母亲都重视孩子的学习功课,关心程度仅次于“身体健康”排在第二位,而对“思想品德”的关心程度排在“花钱”之后位居第五,表现了重学习轻品德的教育价值观,对教孩子做人这一家庭教育的基本问题重视不够;3、已有的诸多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与其不良心理密切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父亲和母亲对孩子“心理状况”的关心程度均较低,分别排在第十和第十一位;4、闲暇活动在全部14个方面中关心程度最低,是许多未成年人父母对孩子关心的盲点。正是对孩子的闲暇活动关心不够,引导不利,孩子的问题往往就出在闲暇活动中。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上述各个方面内容都是母亲对孩子的关心程度高于父亲;但调查同时表明,父亲对孩子正面影响的比例高于母亲。参与研究的专家认为,由于父亲的文化程度普遍高于母亲,按理应该在教育孩子中发挥出更大的优势,但是在事实上却是对孩子的关心程度普遍明显偏低,不能说不是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一大缺憾。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该课题组成员 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