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丑闻决不能从轻发落
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明确表态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治理,可叹似乎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结果根本没人当回事。此次湖南出现这样的嚣张举动,可以说是必然的——在眼下“凡有评审、都有运作”的“整体背景”下,身处其中的个体甚至已不觉得“运作几下”有什么不妥,而只会感慨“能力欠缺”。学术的尊严,在这样的“整体背景”下,怎能不荡然无存?
“评委名单刚出,今年体育专业评委为湖南警察学院刘一兵教授……请准备3到4万元,于今晚到新天宾馆2408房间找刘一兵教授,晚了就送不进了。”前几天有网友爆料:湖南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评委名单刚一确定即遭泄露,有评委专门在宾馆开了房间收钱。对此,湖南省教育厅反应迅速、回应积极,现已终止刘一兵的此次职称评审专家资格,有关情况正进一步调查核实。
也在前几天,武汉大学爆出副教授因为未评上教授而去找评委会成员“干架”的丑闻,跟这一条职称评审专家公然纳贿的丑闻倒是“相映成趣”!
“权学交易”七八年前就出现了?
一些职称评审专家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盖因这种事已成“行情”。据网友爆料称,参评职称的大学教师,能打听到评委名单、能收到索贿短信、能在某个时间节点前将钱送进去,“已经是烧了高香了”,别人想送钱还不得其门而入呢。又据说此等丑事七八年前就出现了。这再次警示善良的人们:高校职称评审在一些地方已异化为“权学交易”——评审专家用评审权“寻租”,而参评者到处钻营运作,“跑职称、要职称”,无异于官场上的“跑官、要官”和“乌纱帽买卖”。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湖南全省范围内的评审,某些评审专家和参评者搞利益交换不免还要费点“周折”,又有教育厅监管着;那么在一些拥有职称评审权的高校,关起门来搞的职称评审又是如何光景?如此职称评审,评的哪是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贡献,分明是在比权力大小、金钱多少,以及运作手段是否“高明”。
取消评审资格不够,要追究法律责任
湖南省及时终止涉事人的评审资格,做得好。但对此事的处理不能止于此,决不能轻轻发落!理应一查到底,如果违规事实确凿,不但要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还要取消教授资格乃至教师资格——如此人品,怎能为人师表?!还应当尽快启动司法调查,评审专家公然受贿甚至索贿已触犯《刑法》,要追究刑责。
在此同时,有关部门有必要以此为线索,展开对高校职称评审的全面调查评估。一方面调查评审专家的行为是否合规合法,一方面也要清理那些“跑职称、要职称”的人,因为这两类人同样损害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至于在其中牵线者,也不可轻轻放过。
此一丑闻还仅仅暴露了冰山一角
其实,高校职称评审中的“权学交易”,只是当前学术腐败的冰山一角。与之类似的,还有申报院士时的“公关”行为、申报国家和地方科技奖励时的“跑奖、要奖”现象,以及申请课题时的“小圈子互利互惠”和“学术社交”风气,等等。而且这等丑行有时还不是当事人的个人行为,在一些地方是组织决定、领导出面、集体行动。
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明确表态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治理,可叹似乎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结果根本没人当回事。此次湖南出现这样的嚣张举动,可以说是必然的——在眼下“凡有评审、都有运作”的“整体背景”下,身处其中的个体甚至已不觉得“运作几下”有什么不妥,而只会感慨“能力欠缺”,怨恨自己临时抱佛脚,“平时细水长流的功夫下得不够”。学术的尊严,在这样的“整体背景”下,怎能不荡然无存?
挽救学术尊严,有人呼吁教授们坚守底线,当然这很重要,但又很困难。因为职称跟一个大学老师的生存与发展、跟他的种种现实利益是紧密相连的,功利总在试图突破所谓底线;也因为今天的教授业已多如牛毛而鱼龙混杂,像刘一兵这样的教授有底线吗?呼吁对这种人能起作用吗?
也有人愤而言之,建议有学术理想、珍视道德操守的学者们拒绝参加职称评审,“出淤泥而不染”,洁身自好。可如此这般,这些学者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怎么解决?
还有人建议将学术评审结果提前公示听取意见,让评审过程尽量公开、透明。可问题是,现在各类评审结果也都提前公示,但并没有阻止腐败问题发生。
最可悲哀的是某些教授自甘堕落
治理日益严重的学术评价和评审的异化,一大关键是终止行政干预乃至行政主导——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很难坚持学术标准,比如行政部门打招呼,让其操控之下的“学术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确保某人当选。这就需要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独立运行、不受行政干扰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然而,摆脱了行政干扰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能不能摆脱利益干扰?其成员能不能摆脱自身的“心魔”?这是更让人担忧的一个问题。这回的职称评审丑闻,最可悲哀的是某些教授自甘堕落——今天的学术界,早已并非一泓清水! (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