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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应高考禁用繁体字等要求 称符合法律规定

2012年05月23日 16: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教育部:高考“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符合法律规定  

  近年来,高考中屡屡传出有考生用繁体字、文言文甚至甲骨文写作文的消息,有人被破格录取,有人因此走红网络。教育部近日出台《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首次提出“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引起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表示赞同,认为可以使高考进一步规范化,节省阅卷老师的时间和工作量;也有网友认为,以后禁用繁体字和文言文写作会埋没人才。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22日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独家专访,回应网友关切。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教育部规定用汉语文授课、学习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除外语科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各级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记者 姜春媛 陶叶)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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