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高校会计挪用巨额学生补助款炒股获刑10年
起初是为了“帮忙”并获得两条烟钱的好处,湖南省一高校会计挪用学生补助款购买理财产品,结果却越陷越深,发展到挪用上百万元公款炒股、炒金银期货,最后钱没赚到反而被深度“套牢”。
6月20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承志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每年经手上百万元奖学金
1976年出生的李承志早年在某银行从事储蓄员工作,2004后到湖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计划财务处工作,2009年开始从事会计工作,主要负责会计凭证的录入以及学校奖学金、助学金、成教农村学生补助等补助金发放等工作。
据了解,每年该校都会在当年学生中评出能够获得奖学金、助学金、成教农村学生补助金的总人数并算出总金额,然后向省里报送,省里和中央有关部门对这些数据核定后,将奖学金、助学金、成教农村学生补助金下拨到该校。经校长签字同意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款项打入银行的过渡账户中,银行再按照学校提供的补助金发放表格将补助金直接打到学生的私人账户。经统计,每年国家和省财政下拨给该校的各种补助金有几百万元之多。
2010年12月底,通过办理相关手续,湖南省财政厅通过银行拨付给该校各类补助金共计379万余元,其中大部分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了学生账户上,还有一部分学生因没有办理银行卡,所以无法通过银行将钱转账至学生账户。按照规定,如果没有具体的学生账户的话,银行应将未能支付部分退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待学生办理好银行卡并造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银行再发放到具体学生账户中。
但李承志为图省事,凭借和银行之间不错的关系,通过制作一张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表(746000元)和一张成教农村学生补助发放表(790000元),将钱直接从银行的过渡账户上转到了其个人工资卡。
与此同时,转账银行的客户经理朱某劝说李承志帮忙购买一个短期的理财产品,以便完成她的工作任务。朱某向李承志信誓旦旦地表示钱放在过渡账户上又没有利息,办一个短期的理财产品不会对资金造成什么风险,还能够获得两条烟左右的收益。
李承志听后就同意了她的请求,当天就在银行办理了一张贵宾卡,将153.6万元的学生补助款项从工资卡上转到了新开的贵宾卡上,同时也把自己的4000元钱一起转到贵宾卡上。
4天后,在短期理财产品到期后,李承志获得了理财收益531.26元。5天后,李承志从贵宾卡中取出107万元交给学校成教部的王某用于发放成教农村学生补助,另取出3000元作为自己日常开支。
先后挪用234万余元公款
由于当时快到学校放寒假时间,存放在李承志贵宾卡上的142.9万元补助金要到开学后才会发放,而该笔补助金从过渡账户转出后又不能通过私人账户转回。李承志想,与其闲置不如投入股市炒股算了,自己好歹好是学金融出身,应该不会亏。
2011年1月5日,李承志从银行贵宾卡中转出140万元资金到自己的个人股票账户上用于炒股。
2011年6月11日至2011年6月27日期间,李承志又分7次采用同样的手段将38.01万元补助金转入个人贵宾卡中用于炒股。由于当时股市低迷,李承志炒股不但没赚到钱反而亏损了30多万元。
因为炒股出现亏损,而李承志又不甘心,出现了亏了还想赚回来的“赌徒心理”。
2011年6月,李承志开始炒期货,想一次性扭亏为盈,弥补自己之前的30多万元亏损。开始的时候,李承志用5000元学着炒白银期货,赚了一点之后感觉做期货很不错,便开始慢慢分几次追加资金炒期货。再继续“小有斩获”的情况下,李承志在2011年9月把股票账户里所有的钱全部拿出来炒白银和黄金,结果却是亏损。
2011年9月27日,为了补仓,李承志又故计重施挪用了43.07万元炒期货。
据统计,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期间,李承志在经办学校发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中职涉农专业学生补助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将国家拨付给该校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中职涉农专业学生补助共计234.68万元挪出。得手后,多次将其中的232.17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买卖股票等进行营利活动。
2011年11月,由于黄金、白银的期货已经基本亏完了。李承志感到已经无法将挪用的资金补回去。2012年2月15日,李承志到检察机关自首。
案发后,李承志自动退还3万元资金。由于炒股期间,李承志已多次代发学生奖、助学金总计55万余元,目前李承志仍有176万余元未归还。
据李承志交代,手拿上百万元学校巨款而敢挪用,主要是因为学校财务监督方面存在漏洞,没有相应的监督制度也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财务处的8人都有相应的分工,每人只管做好自己手头上的事,从不会过问他人的工作。(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谭丽霞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