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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为争夺生源 网传他校学生跳楼诋毁竞争者

2012年07月04日 14:57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日前,因一名老师在网上发布另一所重点中学有学生跳楼的谣言,(湖北)十堰市教育局对该市一中作出处分:写出深刻检查;校长登门道歉;取消该校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因为老师发布一则谣传网帖而处分一所重点中学,在该市办学史上尚属首次。

  高考前夕网传学生跳楼

  5月24日至25日,十堰车城热线和秦楚论坛上出现了两条关于郧阳中学的网帖,帖子称,听说郧阳中学5号楼有个学生跳楼了。

  郧阳中学是十堰市老牌名校,全省首批重点中学,在十堰市广有知名度。当时正值高考前夕,网帖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郧阳中学迅速在网上发出辟谣网帖,并向十堰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和汉江路派出所报案。十堰警方十分重视,立即组成专班介入调查。

  警方随后查明,造谣传谣帖文系出自该市另一所重点中学——十堰市一中青年老师阿强(化名)之手。

  阿强称,他此前听到郧阳中学有学生跳楼的谣传,未经核实,就在5月24日晚,将两名学生叫到自己的宿舍里,让他们用自己的电脑发出了上述帖子。

  此后,警方对阿强做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6月24日,阿强在网上发出了声明,承认自己发帖传谣言,并向郧阳中学师生道歉。

  对此,郧阳中学也在网上发帖,称“经两校协商,不伤害两校情感和维护教育形象的姿态,同意传谣老师道歉,尽可能消除负面影响”。

  尽管两校看似已达成谅解,但此事并未就此画上句号。

  当事学校受到严厉处分

  6月25日,在警方的调查结论下发后,十堰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十堰市一中教师造谣事件的处理决定》(下简称《处理决定》),发到了该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个初高中学校。《处理决定》作出4点处分决定:责成十堰市一中向市教育局写出深刻检查;取消十堰市一中本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责成十堰市一中校长及相关人员到郧阳中学诚恳道歉;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同日,十堰市一中对阿强做出行政记大过处分。

  老师发布谣传帖子,为何要处分其所在的学校?十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靳家泉说,这主要是考虑到十堰市一中在对教师管理中存在不到位的责任,本着重学校轻个人的原则,对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现在一些学校在招生环节多少还是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此举也是为了规范招生秩序。

  都是为争夺生源惹的祸

  “这都是为争生源惹的祸。”在十堰本地几家网站上,不少网友如此评说。

  据了解,十堰市城区有3所省级示范高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十堰市一中。每年到招生时节,各校之间都会上演对优秀生源的明争暗夺的招生大战。

  十堰市一中校长王杰坦言,出现这类事情,也不是偶然。多年来,为了争夺优生,各学校少数老师在招生中确实存在不同程度地抬高自己、诋毁对方学校的宣传行为。此事发生后,他作为校长,应承担责任,主动到郧阳中学道歉。

  此外,《处理决定》中也称,阿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反映了十堰市一中在教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不到位的问题。对此,十堰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引以为戒,加强教师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引导教师、学生坚决制止虚假招生宣传和违反规定的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希望十堰市一中按照有关高中阶段招生宣传、录取等文件精神办事,不造谣,不传谣;不做抬己抑人、诋毁其他学校的任何事情。(楚天都市报 记者 关前裕)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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