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高考报名制度存歧视 相关改革亟须推进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难在哪里
6月26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就相关政策热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监管,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学校要在机构设置和职能上,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离;中小学要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应逐步建立健全班级和学校两级家长委员会等。
此次就“依法治校”制定纲要,首先说明我国近30年间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并不缺乏,关键是这些法律法规需要得到有效执行。否则,就没有必要再用新的纲要予以重申。依然涉及那个老问题:这个纲要的执行能否扭转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的现实?
应该看到,依法治校面对的是一些久治不愈的教育顽疾。深度剖析其根源,尝试寻求解决之道,才可能扭转“有法不依”的情况。
很重要的方面是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将学生分类、区别对待的主因是现行的单一的分数评价制度。这一评价制度把所有学生纳入同一成才模式,高分者优,低分者差,极大地限制了学生发展和完善自我。只有多元评价体系才能使学生们受到个性教育,得到多元发展。同时需要推进高考制度改革。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下称《规划纲要》)已经指明高考改革的方向是推进考试和招生分离,打破“一考定终身”。两年后的今天,具体的高考改革方案仍未出台,整个社会的“高考焦虑”仍在加剧。各地中小学愈益严重的“等级教育”就反映出这种趋势。
高考报名制度改革也亟须推进。现行的按户籍报名的高考报名制度,在制度设计上无疑是对部分学生的一种歧视。《规划纲要》已经提出要探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当地升学的办法,即所谓“异地高考”。教育行政部门有必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尽快出台全国性的解决异地高考的具体方案。还须切实保障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权益。除了建立家长委员会,学校还要有落实教师和学生权利的组织和机构,使他们拥有充分表达自己权利和意愿的空间,尽快扭转行政说了算的现状。
推进依法治校,关键在于教育行政部门具有放权的意识和让民众看得见的积极放权的行动,并规范其自身一向以行政权力治校的行为。同时,必须建立督促教育行政部门放权的机制,对于纠缠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思维和种种既得利益中的执意不放权的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启动问责机制。(周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