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办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保教费上限为750元(2)
12、同一级别的公办幼儿园都按照同样的标准收取保教费吗?
规范后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为各级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各幼儿园可以在不高于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自定收费标准,并填写《北京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申报表》,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实施收费。因此同一级别的公办幼儿园实际收取的标准有可能不相同。
13、农村公办幼儿园这次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吗?(这条建议不写)
考虑广大的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以及农村幼儿园运行成本相对较低情况,这一次农村幼儿园收费标准暂不调整,不增加农民群众的学前教育负担。同时为加快农村园建设,市级财政今年已投入2.38亿元;在此基础上,还将通过转移支付等途径,提高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幼儿园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园的办园质量。
14、民办幼儿园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15、规范收费后,新、老生如何收费?
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新入园的幼儿按照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今年秋季之前已经在园的幼儿,除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仍按照入园时原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16、非户籍人口子女入园怎么收费?
本市公办幼儿园收费,不区分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凡是进入本市公办幼儿园的,一律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
17、本次规范收费政策从什么时候实行?
本次规范收费相关政策从2012年9月1日起实行。
18、在去年新增3.4万个学位的基础上,今年能增加多少学位?
市政府于2011年5月制定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三项工程”和六项措施,计划三年内市、区两级政府投入约50亿元,新建改扩建118所幼儿园、增加学位7.5万个,有效缓解我市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
2011年市级经费安排6亿元,新建改扩建了210所公办性质幼儿园,共增加学位3.4万个,超额完成了年初2.7万个学位的计划。
2012年市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补助经费12亿元。重点支持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套,部门办园、街道乡镇幼儿园办学条件达标,改善城乡结合部及远郊区县农村地区105所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补助部门办园运行经费,奖励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加快幼儿教育引进力度,2011年增加专任教师2493人,2012年预计增加专任教师3000人。今年秋季开学时增加学位2.3万个。
19、此次规范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等特殊群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益,本市制定实施《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免(减)收保育教育费;并鼓励民办幼儿园对上述幼儿免(减)相关费用。
凡持有《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及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等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儿童,免交保育教育费。
凡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儿童,免交50%的保育教育费。
20、此次规范收费,市政府出台了哪些财政补助政策?
为推进这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市财政通过调整投入结构,加大对各类幼儿园的补助力度。
一是为保证非教育部门办园正常运行,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这些幼儿园的补贴力度。
二是积极鼓励民办园的发展。政府制定和完善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具体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励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多种途径,以合同等方式约定最高收费标准,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的幼儿园。特别是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励力度,对每月收费在2000元以下和1500元以下的幼儿园都进行奖励。
三是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幼儿园运行成本不断增长等情况,大幅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对幼儿园日常运行的保障水平。
21、此次规范收费对幼儿园提出了什么具体要求?
《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认真做好收费公示,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期限、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加强票据管理,公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收入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上缴同级财政,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22、如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管理?
(1)加强收费管理。
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价格主管部门对公办幼儿园不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备案,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按照备案和公示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以开办各种类型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支教费等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不按照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教育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自行提高幼儿园等级标准并实施收费;不按照规定将收费列入招生简章;各级各类幼儿园不按照规定执行代办服务性收费规定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加强对公办幼儿园收费和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变更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按照规定上缴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不按照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加强监督检查。
抓住秋季开学的关键时间,市教委会同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有关部门,把幼儿园收费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通过自查、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
突出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幼儿园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保教费上限标准的行为,检查幼儿园有无违反“两个严禁”规定的情况。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重申向社会公布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群众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公布专门的幼儿园收费咨询举报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办理制度。
(4)加大惩处力度。
各区县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幼儿园乱收费问题坚决进行查处。
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加强督查力度,督促区县严肃处理幼儿园乱收费问题;对严重的乱收费问题,市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直接进行查处。
对在本市收费政策出台前,违规收取今年秋季入园幼儿的赞助费、兴趣班费等违规费用,要坚决清退给幼儿家长;对在本市收费政策出台后,收取今年秋季入园幼儿的赞助费、兴趣班费等违规费用除按规定清退以外,对明知故犯、情节严重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