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教师权利是教师节的最好礼物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强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每到教师节,广大教师总能收获丰腴的赞美、高亢的道德抒情;同时,人们也对教师有期许,有叩问,有要求。无论是道德抒情还是刚性期许,广大教师都无法回避,但在这个特殊日子里,他们也许更需要权利的还原与在场。
工资能不能按时发放?《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遗憾的是,该规定在不少地方迟迟难以兑现。也正因为如此,国务院日前又对此重申。教师工资不仅应与公务员工资看齐,还应该建立同步增长的联动机制。如果教师不能有体面收入,他们何以安心教书?如果他们的工资被频繁拖欠,他们又哪有心思教书?
能不能给那些尽职的教师一个合法的身份?前不久,黑龙江佳木斯市女教师张丽莉舍己救人感动了中国,被冠以“最美女教师”,事后人们才知道这位执教五年多的优秀教师,一直都没有编制,也没有医保,每月的薪水仅一千元。张老师平时就兢兢业业,用不多的工资接济学生。像张丽莉这样的老师还有很多,比她境遇更差的老师也有不少。而可对照的是,有些地方的老师却在编不在岗,比如浙江省永康市有数十名在编教师吃空饷,而当地教育系统临时聘用的人数达到700多人,这是一种不公平。让那些把青春和热血献给教育的老师有归属感,应从制度安排上尊重他们成为正式工、入编的权利。
能不能让教师真正有尊严,而不是被工具化?权利贫困是不少老师面临的集体困境,在一些校长面前,在僵硬的教育体制面前,他们又被工具化,有时斯文扫地。教育部规定,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但现实中,老师所带的班级如果升学率不高,就可能被惩罚,或者无法拿到奖金。即便没有这些,在教育过度行政化的现实语境中,教师的地位甚至不如一个行政人员。要让老师有尊严,就别让他们承受了压力却得不到肯定。
尊重教师的权益体现在方方面面,绝不只是工资、编制和荣誉这些。让老师有存在感、荣誉感和尊严感,确实需要从维护他们的权益开始,保障他们有一个高洁而责任感的灵魂。当然,尊重教师权利,不意味着不让老师承担义务。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就提出,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王石川)